1.在支持合資格個人的住房需求方面,行為健康服務法和心理健康服務法有何不同?
住房是行為健康治療,康復和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 每個縣的行為健康服務法案撥款的百分之三十必須用於對具有最重要行為健康需求的加利福尼亞人士而言,無家可歸或無家可歸風險的住房干預。 該金額的一半是為長期無家可歸的個人和家庭優先考慮。 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為各縣提供持續收入,以幫助有嚴重行為健康需求的人提供住房,並為長期康復提供了一條途徑,包括持續的資金來建造更多住房選擇。 此外,將為遇到無家可歸風險或有行為健康需求的人士提供資助超過 11,150 多個新的行為健康治療床和支持住房單位,並為退伍軍人提供專門的住房投資。 根據提案 1,每年 30% 的縣行為健康服務法分配將包括住房支持。根據 2026-2027 會計年度(財政年度)的預測,全州的年度住房組成部分總計約為 950 億美元(見問題 6)。
二.縣行為健康部門可以從當前的心理健康服務法案基金中使用哪些房屋援助,支持和資本發展成本?
摘要: 目前,縣行為健康部門如何使用心理健康服務法案的資金來提供住房和住房支持,以滿足有行為健康狀況和正在無家可歸風險的人士的需求方面,有很高的靈活性。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 ) 估計,2022-2023 財年,《精神衛生服務法》資金中約有 2.86 億美元用於提供住房或住房支持(詳情見下文)。
詳情:心理健康服務法案的幾個部分可以用於縣的 2023-26 計劃中的住房,包括:
- 社區服務與支援 (CSS)
- 全方位服務合作
- 一般系統開發 (GSD)
- 外展與參與
- 住房援助
- 心理健康服務法住房計劃
- 沒有比家一樣的地方 (NPLH)
- 預防及早期干預
- 創新基金
- 資本設施 & 技術需求(CFTN)
本表提供用於提供住房或住房支持的心理健康服務法案資金的估計。 此估計是根據 2022-23 財年年度收入和支出報告或最新可用的數據制定的。
收入支出報告住房專案/NPLH
| 美元 8,745,679 |
| CFTN-資本設施 | 美元 23,147,650 |
| CSS FSP(房屋,GSD,無家可歸者) | 美元 120,803,356 |
CSS 非 FSP(住房,GSD,無家可歸)
| 美元 133,588,183 |
|
總總計 |
美元 286,284,868 |
三.誰有資格獲得心理健康服務法案住房資助?
精神健康服務 ACT 資助的服務和援助可供無家可歸或有無家可歸風險,並且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人士提供。 符合心理健康服務法案資格的個人可以在 FSP、GSD 和外展和參與中獲得 CSS 下的住房服務。 在預防和早期干預以及創新方面也提供住房服務。 正如上表一所述,大多數根據《心理健康服務法》接受住房服務的個人都屬於 CSS。
4.從 1 月 2026 開始的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縣行為健康部門將能夠使用哪種類型的住房支持?
根據《行為健康服務法案》有資格獲得資金的住房支持非常廣泛,可幫助支持各種需求,並幫助提供穩定的住房(與護理協調),以改善目標人群的健康成果。
- 住房干預可能包括:
- 租金補貼
- 營運補貼
- 共用房屋(包括回收房屋)
- 家庭住房
-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過渡性租金的非聯邦份額
- DHCS 定義的其他住房支持,包括但不限於社區支持政策指南
- 資本發展項目
- 以項目為基礎的住房援助,包括主租
- 資本:各縣最多可以使用 30% 中的 25%(即總數的 7.5%)用於房屋干預,以支持房屋的資本發展,以為合資格人口服務。
[註:根據《福利和機構法》 (WIC) 5830(c)(2),縣行為健康部門不得將《行為健康服務法》資金用於Medi-Cal Managed Care計劃承保的住房幹預措施。
5.誰將有資格獲得行為健康服務法案住房干預? (《心理健康服務法》有任何更改?)
摘要:合資格獲得行為健康服務法案住房干預資金的人群包括兒童,青少年,成人和老年人,並且與心理健康服務法案沒有顯著變化,除了添加了有毒品使用障礙的個人,他們現在可能根據行為健康服務法案提供服務。 然而,行為健康服務法案提高了重點關注那些有複雜的護理需求的人,並要求 50% 的房屋干預資金用於為長期無家可歸的人服務。
詳細資料:
- 行為健康服務法案資格標準:
- 符合資格的兒童和青少年在 WIC 第 5892 (k) (7) 條中定義為 25 歲或以下的年齡,並且其中一項:
- 符合 WIC 14184.402 (d) 規定的醫療必要性標準, 或者
- 患有中度或嚴重物質使用障礙(5891.5 (c))。
- 符合條件的成年人和長者在 WIC 第 5892 (k) (8) 條中定義為 26 歲或以上的年齡,並且其中一項:
- 符合 WIC 14184.402 (c) 規定的標準, 或者
- 患有中度或嚴重物質使用障礙(5891.5 (c))。
-
行為健康服務法案住房干預標準:
- 根據 WIC 第 5830 (a) (1) 條,每個縣應制定和管理一個住房干預計劃,以服務長期無家可歸或無家可歸或無家可歸風險的人士,如第 5892 條定義,並符合以下行為健康服務法的資格標準:
- 符合資格的兒童及青少年(如第 5892 (k) (7) 條定義為 25 歲或以下,並且其中一項:
- 符合 WIC 14184.402 (d) 規定的醫療必要性標準, 或者
- 患有中度或嚴重物質使用障礙(5891.5 (c))。
- 合資格成年人及長者 (如第 5892 (k) (8) 條所定義為 26 歲或以上的成年人,並且其中一項:
- 符合 WIC 14184.402 (c) 規定的標準, 或者
- 患有中度或嚴重物質使用障礙 (5891.5 (c))
- 50% 應用於長期無家可歸的人士的住房干預,並重點放在營地的人士。
六.從 1 月 2026 開始,行為健康服務法案將有多少錢用於住房支持?
- 非常大:洛杉磯 254.09 萬美元
- 大型:薩克拉門托,34.99 億美元
- 中等:聖克魯斯 6.79 億美元
- 小型:洪堡 300 萬美元
此外,為了讓縣能夠滿足其不同的當地需求和優先事項,縣可以轉移資金以增加此組成部分額外的 14%,或通過在其他兩個行為健康服務法案資助組件之間轉移資金(FSP 和行為健康服務和支持)來將資金降低至 7%。
例如,一個縣可以通過從另一種行為健康服務法案類別(例如 FSP)轉移 7% 的行為健康服務法例(例如 FSP)來決定將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的資金分配 37%(而不是所需的 30%)給住房干預。
此外,一個縣可以通過將其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的 7% 分配將其行為健康服務法分配的 7%,而不是所需的 30%,將其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的撥款從住房干預轉到其他類別,來決定將其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的百分之二十分配給住房干預。
轉移需要 DHCS 批准,並且必須根據數據和社區意見提交三年綜合計劃草案時要求。下一個週期和第一個行為健康服務法案週期是 2026-2029 財年。
七.從 2026 七月 1 開始,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的資金可用於資本發展?
最多 25% 的房屋干預資金(即本地資金的 7.5%)可用於資本發展項目。 根據問題 6 中概述的估計,2026-2027 財年的整個房屋干預期可用約 950 億美元。 假設各縣沒有將資金轉移到或從房屋干預類別中轉移,最多 235.79 億美元可用於具有行為健康狀況的個人在地層面的房屋資本發展項目。 資本發展項目的房屋干預資金總額最終將在地方層面決定。
八.還有哪些一次性無家可歸的國家資金為患有行為健康挑戰的人提供了正在進行的行為健康服務法案/心理健康服務法案基金也可以為其提供服務?
有許多一次性國家資助的專案為患有行為健康問題的個人提供服務。 雖然這些專案可能無法追蹤患有行為健康問題的參與者的數量或百分比,但它們可能已經為許多有資格獲得《心理健康服務法》/《行為健康服務法》基金服務的個人提供了服務。
按部門劃分,無家可歸的主要一次性國家資金包括:
-
加州社會服務部:住房與殘障宣導專案 (HDAP);家庭保險箱;帶家人回家; CalWORKs Housing Support 專案; Roomkey 專案;和社區護理擴展。 (HDAP 和 CalWORKs 正在進行的專案已進行過一次專案擴展。)
-
住房和社區發展部 (HCD) :Homekey; NPLH 專案;退伍軍人住房和無家可歸預防專案為無家可歸的加州退伍軍人提供服務;無家可歸、住房、援助和預防;營地解決資金;家庭無家可歸挑戰補助金;過渡性住房和補充專案(THP 和 THP-SUP); Housing Navigators Maintenance 專案 (HNMP),為無家可歸的過渡年齡青少年提供服務;以及寵物援助和支持專案 (PAS),該計劃為庇護所提供資金,使他們能夠容納有寵物的人。
-
衛生護理服務部:行為健康橋住房(通過縣和部落實體)提供資金來運營橋接住房設置,以滿足有行為健康狀況的無家可歸人士的即時住房需求。 住房和無家可歸激勵專案(透過Medi-Cal Managed Care計劃)為管理式醫療計劃提供激勵,以激勵其在解決無家可歸問題和為人們提供住房方面進行投資並取得進展。
-
CalVet :退伍軍人自力更生支持計劃在基於專案的地點為 55 歲以上/高風險退伍軍人提供增強的支援服務,以支持他們就地養老和保持穩定居住的能力。
九.各縣可以使用哪些其他資金來源為有行為健康問題的人提供住房支持?
該州鼓勵當地基金收款人將心理健康服務法案/行為健康服務法案資金與其他當地、州、聯邦和慈善資源結合,包括:
-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透過Medi-Cal Managed Care計劃)
- 縣重新調整(根據政府守則第 6.3 章第 3 章第 3 部分)
- 布朗贊-麥考代爾法案(1991 年重新調整)(根據福利和機構守則第 2 部分第 5 部分)
- 聯邦區塊補助(例如,藥物濫用和心理健康服務管理局)
- CalVet 精神健康補助,適用於縣退伍軍人員服務人員
- 其他聯邦,州和地方的房屋和無家可歸性基金
以下是可以與心理健康服務法案/行為健康服務法案基金結合的其他資金的一些例子,以促進更好的健康和住房成果:
- 通過行為健康債券為房屋提供資本資金資金,提案 1 的一部分
-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包括與住房相關的社區支持,以及如果聯邦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過渡性租金。 此外,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增強護理管理福利可以幫助個人獲得住房支持和服務,以改善健康和住房結果
- 允許的其他以行為健康為重點的聯邦,州和當地基金(請參閱上面的列表)
- 其他住房和無家可歸者聯邦、州和地方基金,包括無家可歸者住房、援助和預防專案以及公共住房當局的資金
- 來自慈善和私人資源的資助
[註:根據 WIC 5830(c)(2),縣行為健康部門不得將《行為健康服務法》資金用於Medi-Cal Managed Care計劃承保的住房乾預措施。
十. 我在哪裡可以獲得有關縣當前投資以及對有行為健康和住房需求的人的房屋支持的未來規劃的更多信息?
- 各縣現行三年心理健康服務法專案及支出計劃
- 縣監事委員會、縣行為健康總監(負責心理健康服務法和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監督)和縣住房負責人(房屋和無家可歸資金)
- 來自州專案的其他資源可以補充《行為健康服務法》的縣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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