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 1585(2010 年章程第 7 章)規定,法律要求向立法機構任何一議院議員提交或要求的任何報告,均須在機構/部門網站上提供。 以下報告已根據其各自的授權向立法機關發布。有關先前會議發表的報告清單,或如閣下正在尋求具體報告,或對上述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916) 44 0-7500 聯絡立法及政府事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