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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獲批准的國家計劃修訂
以下附件是加利福尼亞州計劃的修訂,最近被聯邦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MS)批准。 利害關係人可以按照文件附加的連結和說明來更新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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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1 將當前牙科術語(CDT)牙科代碼更新設置為 CDT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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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2 更新加利福尼亞州 ia 的 1915(i)州計劃家居和社區基礎服務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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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4 延長某些醫生服務的時間限制補充計劃,超過先前批准的日落日日期為 12 月 31, 2021。
- 21-0005 延長獨立小兒半急性設施的補貼費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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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6 繼續 和補充品 l 支付智障人士的中間照顧設施(ICF/I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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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9 更新放射治療服務費率,以支付不超過相應的聯邦醫療保險醫生費用表費率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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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2 增加小馬丁路德金 — 洛杉磯醫療保健公司的額外付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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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3 延長 2021-22 財政年度的非指定公立醫院補充基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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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4 延長截至 2022 年的州會計年度私營醫院補充基金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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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5 為非醫院 340B 健康中心設立補助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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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6 在 COVID-19 公共衛生緊急期間提高耐用醫療設備氧氣和呼吸道補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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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7 更新提供給 Medi-Cal 患者合資格地面緊急醫療運輸服務 (GEMT) 的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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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8 終止患有慢性身體健康狀況/物質使用障礙個人的健康院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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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9 授權特定預防牙科服務和牙科檢查服務的額外付款,並將牙齒風險評估和氟化銀二胺服務添加到牙科費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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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0 聯邦合格衛生中心(FQHC)、農村健康中心(RHCs)和部落聯邦合格健康中心(部落 FQHC)的 COVID-19 疫苗覆蓋範圍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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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1 加利福尼亞州 2021-2022 會計年度的所有患者精細診斷相關組(APR-DRG)支付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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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2 科恩縣和薩克拉門托縣新增至為 "「21 歲以下兒童」中醫組提供針對性案例管理(TCM)服務的地理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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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5 將默塞德縣加入為 " 面臨負面健康或心理社會結果危險的人士提供中醫服務的地理區列表」TCM 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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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6 將阿拉米達縣加入為 " 傳染病患者」TCM 組提供中醫服務的地理區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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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7 在收到後 12 個月內,忽略從黃金州刺激計劃或黃金州補助金獲得的收入支付,並忽略為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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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8 將藥物治療管理 (MTM) 新增至「其他持牌醫生」福利下的持牌藥劑師服務;從「授權」中移除「治療授權請求」要求
藥劑師 服務;並通過添加 MTM 的費率來更新持牌藥劑師服務的費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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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29 更新根據當前牙科行業和聯邦代碼標準設置的 CDT 牙科代碼,並使用新的 CDT 代碼更新了符合提案 56 補充付款的前期 CDT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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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30 繼續提案 56 為某些牙科服務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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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31 根據替代住宅模式(ARM)利率方法退款的供應商提高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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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36 為住院住院服務提供額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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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37 為住院門診服務提供額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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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0 增加指定 1915i 服務提供商的費率,但須遵循中位數、與區域中心協商,以及 ARM 費率方法,以及州法規或法規中設定的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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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2 延長 COVID-19 緊急病假保障給家庭支援服務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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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3 終止針對嚴重精神疾病或嚴重情緒障礙條件符合條件的個人的健康院計劃。
- 21-0045 E 定義創傷篩查和發育檢查獲批補助金和替代付款方法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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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6 繼續為 2021-22 財政年度的緊急航空運輸服務提供補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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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8 訂立 1905 (a) (5) (A)、1905 (a) (6)、1905 (a) (6)、1905 (a) (17) 及 1905 (a) (21) 以及 1905 (a) (21) 項服務所提供的服務的補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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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49 新增國家經營的移動危機團隊作為新的提供商,並為國營運的增強行為支持家庭、國營運的社區危機屋和國家營運的移動危機團隊新增費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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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 為指定的開發服務提供者提供時間限制的費率提高,將密集轉換服務新增為新服務,並將語音語言病理學家助理新增為新的提供者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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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1 將同行支持服務添加為 Medi-Cal 康復精神健康服務,並將同行支持專家包括為不同的提供者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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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2 中醫藥臨床實驗室率調整,由 1 月 2021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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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3 提高所有基於非修改的調整總收入 (MAGI) 計劃的有效資源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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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5 提供 向家庭支持服務提供商的一次性 COVID-19 激勵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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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6 修訂運輸保證,以符合《綜合撥款法》第 209 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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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7 更新健康保險保費支付(HIPP)計劃的資格要求,刪除如果 HIPP 受益人有選擇註冊 Medi-Cal 託管護理計劃,則他們不符合 HIPP 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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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8 將藥物 Medi-Cal 組織送貨服務擴展了物質使用障礙治療服務添加到醫療補助州計劃中。
- 21-0059 更新獨立小兒半急性設施的比率設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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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60 修訂發育殘疾人士中級護理設施(ICF/DD)、ICF/DD-健康(ICF/DD-H)和 ICF/DD 護理(ICF/DD-N)的補償率方法。
- 21-0063 在替代保障計劃中添加藥劑師服務下的藥物治療管理(M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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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66 為孕婦資格組中的所有受益人提供全面的醫療補助保障,收入高達聯邦貧窮水平的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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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67 新增一個新的復原稽核承包商,自 2022 年 2 月 1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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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68 更新入學前篩選和居民審查(PASRR)計劃政策,以更符合當前的語言,定義和程序,並要求強制使用 PASRR 在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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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69 豁免在合格的醫療補助會員去世後向強制或非自願受害者賠償計劃的合格收款人所支付的任何款項,免除遺產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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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12/20/2024 8:4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