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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門診服務補充補償計劃​​ 

專案概覽​​ 

公立醫院門診服務補充補償計劃,也稱為國會議法案(AB)915 計劃,該計劃 附件 4.19-B 頁 46-50 和福利和機構代 碼 14105.96 批准,向合資格的公營急性醫院提供補充補償,以便為醫療服務受益人提供的門診服務費 (FFS)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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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符合 AB 915 計劃的補助資格,醫院必須在部門的費率年內持續符合以下特徵:​​ 

  1. 為中醫服務受益人提供服務。​​ 
  2. 是提供門診服務的急性醫院。就本節而言,「急診醫院 " 指《健康及安全守則》第 1250 條第 (a) 或 (b) 分部或兩組所述的設施。​​ 
  3. 由根據《健康和安全守則》第 23 部第 1 章(從第 32000 條開始)組織的城市、縣、城市和縣、加州大學醫療保健區擁有或經營,或《健康與安全守則》第 101850 或 101852 及以下條所述的醫院機關。​​ 

政策及程序信​​ 

PPL 25-001:公立醫院門診服務 340B 藥物、血液因子及器官採購補充補償計劃政策

PPL 25-002公立醫院門診服務 COVID-19 疫苗補充補償計劃政策​​ 


上次修改日期: 5/14/2025 2:19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