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社區健康工作者 (CHW) 服務的常見問題(FAQ)-提供者要求
以下常見問題為 Medi-Cal 會員和提供者提供有關 CHW 服務的額外指導和澄清。
CHW 資格及監督服務供應商要求
1.成為 CHW 的資格是什麼?
為了向 Medi-Cal 成員提供的 CHW 服務收費,衞生署必須具有與醫療衞生署和受服務的社區或人群之間相符並提供聯繫的經驗,並完成培訓途徑或經驗途徑,如《Medi-Cal 提供者手冊:社區健康工作者預防服務》中所述。通過經驗途徑進入的 CHW,必須在向 Medi-Cal 會員提供 CHW 服務後的 18 個月內獲得 CHW 證書。
二.衛生護理服務部 (DHCS) 是否有核准發出 CHW 證書的機構名單?
不根據 Medi-Cal 政策,監督提供者自行負責確定完成證書是否符合所有 Medi-Cal CHW 政策要求,包括 CHW 完成證書的課程證明在 Medi-Cal 提供者手冊:社區健康工作者預防服務中所述的技能和/或實踐培訓,以及實地經驗。
三.完成證書是否需要由加利福尼亞州簽發或批准?
不完成證書不需要獲得 DHCS,醫療保健訪問和信息或任何其他州機構的批准。完成證書可由任何組織發出,只要它涵蓋國家計劃,Medi-Cal 政策中列出的核心能力,並且還滿足現場經驗要求。憑證可由加利福尼亞州的組織、位於另一州的組織甚至國際組織發出。
4.CHW 是否需要額外的培訓?
是的CHW 必須每年至少完成 6 小時的額外訓練。培訓可能涉及核心能力或特別重點的領域。監督提供者負責維護適當的證明文件,證明其監督的每個 CHW 已滿足所有年度培訓要求,並應根據要求和/或在進行審核時向 DHCS 提供該等資料。
5.誰可以監督 CHWS?
監督服務供應商是已註冊的 Medi-Cal 提供者,該服務提交索償申請。監督提供者確保其監督的每個 CHW 符合 Medi-Cal 提供者手冊:社區健康工作者預防服務中列出的資格,並直接或間接監督每個 CHW 以及提供給 Medi-Cal 成員的所有服務。
監督提供者可以是持牌提供者、醫院、聯邦法規守則第 440.90 條第 42 章定義的門診診所,其中包括印度健康服務-協議備忘錄 638 診所和部落聯邦合格健康中心;當地醫療管轄區(LHJ);包括縣兒童和家庭委員會(稱為「第五個 " 機構)非營利社區組織(CBO);或藥房。CHW 可由沒有持牌提供者的人員監督的 CBO 或 LHJ 監督。
2025 1DHCS 還將在 9 月之前向聯邦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提交州計劃修正案 (SPA) 25-0023,30 ,追溯至 7 月,2025 。請注意,實施需要 CMS 最終批准 SPA 25-0023。如需詳細資訊,請造訪 DHCS 的「建議的 2025 SPA」網頁。
如果您目前不是已註冊的 Medi-Cal 提供商,您可以通過 DHCS 提供者註冊系統提交申請來註冊成為一家並監督 CHW。
六.業務局可以監督和計算 CHW 服務嗎?
如上文問題 #5 所述,在 CMS 批准 SPA 25-0023 並追溯至1 年 7 月生效後,2025 ,只有註冊為 CYBHI 提供者的地方教育機構才能為 CHW 服務開立帳單。LEA 必須在 CYBHI 提供者類型 112 下為 CHW 服務計費。根據地方教育局計費選項計畫或 CYBHI 以外的地方教育局,CHW 服務不可計費。
七.持有暴力預防證書的衞生署可否提供衞生防治服務?
不由衞生防治暴力干預聯盟簽發的防暴力專業證書或城市和平研究所發出的幫派干預培訓證書只允許衞生署提供預防暴力服務。
八.衞生防護中心可否提供預防家庭暴力的服務?
是的,如果監督供應商確定 CHW 符合提供這些服務的資格。請注意,根據《證據守則》第 1037.1 條所定義的家庭暴力輔導員,不被視為醫療保障和補償政策的目的。
九.衞生防護中心可否提供哮喘預防服務?
衞生防護中心可能為哮喘患者提供 CHW 服務,但只有已完成加州公共衛生部哮喘管理學院證書或證明已完成符合國家衛生研究院的培訓計劃的證書,或證明已完成符合國家衛生研究院的哮喘診斷和管理指南的培訓計劃的證書,才能提供哮喘預防服務供應商。(注意:這些服務也可能由持牌供應商在其實踐範圍內提供。)
十.同行支援專家 (PSS) 可以提供 CHW 服務嗎?
不PSS 是個別的提供者類型,其服務不能以 CHW 服務計費,反之亦然。但是,個人可以獲得 PSS 和 CHW 認證,並分別提供 PSS 或 CHW 服務。他們的主管負責確保服務不會重複。
十一.衞生防護服務可否透過遠程醫療提供服務?
是的,衞生防護服務可以透過同步視聽或僅提供適合遠程醫療的服務。CHW 可能無法透過非同步儲存和轉寄方式提供服務。CHW 必須遵循所有現有的 Medi-Cal 政策,有關通過遠程醫療方式提供涵蓋服務,包括同意要求,如《醫藥:遠程醫療提供者手冊》中所述。通過短信、電子郵件或聊天提供的服務不符合退款的資格。
十二.衞生防護中心可否提供公共衛生服務?
醫療保健服務的 Medi-Cal 保障和補償政策不包括更廣泛的公共衛生服務,而且僅限於《Medi-Cal 提供者手冊:社區健康工作者預防服務》中列出的服務。此外,重要的是要記住,CHW 服務必須針對個別 Medi-Cal 成員的健康需求,而不是更廣泛的公共衛生問題。
十三.什麼是書面照護計劃?是否需要?
護理計劃,也稱為治療計劃,是由一個或多個持牌提供者制定的書面文件,描述 CHW 將為滿足 Medi-Cal 成員對 CHW 服務的持續需求提供的服務。衞生防護中心可協助與持牌提供者制定護理計劃。
根據現行的醫療保健政策,根據現行程序術語代碼 98960-98962 計費的醫療衞生服務政策,每次推薦的 12 個單位(相當於六小時)後繼續服務,需要書面照顧計劃。與物理治療的書面照護計劃類似,它必須包含目標和服務,旨在幫助 Medi-Cal 會員通過持續的 CHW 服務實現這些目標。此規定不適用於急診部(ED)提供的 CHW 服務。書面照護計劃不得超過一年的期限。
有關醫療保健通用程序編碼編碼 G0019 和 G0022 計費的醫療衞生服務所需的護理/治療計劃,請參閱 CHW G 代碼的常見問題。
十四.衞生防護中心可否協助 Medi-Cal 會員註冊及/或維持住房或醫療保健計劃的註冊?
CHW 服務僅限於「醫療服務提供者手冊:社區健康工作者預防服務」 中所述的服務。為此,衞生防護中心可協助 Medi-Cal 會員註冊及/或繼續參加與改善健康有關的政府或其他援助計劃,如果該等導航服務是根據書面照護計劃提供。與改善 Medi-Cal 會員健康無關的 CHW 服務不包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