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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選提供者狀態」表示申請人必須符合一組額外的法定條件的註冊程序,如果符合法定條件,申請人可獲得快速註冊的好處。目前的優先服務提供者的法定標準只認為醫生是符合優先提供者狀態的條件,而當前法律要求符合「優先身份」的醫生在 PED 收到申請包後 60 天內通知他們的註冊。如果醫生在申請中要求優先提供者狀態,但未能符合此優先狀態的其他法定要求,則該申請將根據所有醫生申請的當前法定時間範圍處理,這是 PED 收到申請日起 90 天。除了比「非首選」申請提早 30 天註冊的優勢之外,首選指定沒有其他優勢。首選提供者將獲授優先臨時提供者身份,為期限為 18 個月,自註冊日起。
首選提供者狀態背景資訊
「首選提供者狀態」在 1 月 1 2004 開始在法律上創建。它最初是在福利和機構(W & I)條例第 14043.26 (c) 條中定義。 並隨後由衞生服務署通過監管公告實施。首次創建時,註冊為首選提供商的法定時間範圍為 90 天。這是一項重大的變化,因為當時,所有申請的法律允許處理 180 天的時間範圍。
由於《議會條例草案》第 1226 日起實施,由於 2008 年 7 月 1 日開始實施,包含優先提供者身份的語言的 W & I 代碼小段被修訂,以載於 W & I 代碼第 14043.26 (d) 條 並且註冊為首選提供者的法定時間範圍從 90 天降低為 60 天。《議會條例草案 1226》亦將所有醫生及醫生團體申請的註冊行動的法定時間縮短至 90 天。因此,目前醫生的「首選狀態」和正常狀態之間唯一的法定註冊行動時間差為 30 天。
如需其他資訊,請參閱監管提供者公告「Medi-Cal 提供者註冊優先提供者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