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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設施的提供者申請說明
合格
根據《2005 年 2 月 Medi-Cal 更新》中發布的監管提供者公告,DHCS 已制定了註冊持牌或認證的醫療保健提供者,或是專業公司的申請人,他們只在註冊 Medi-Cal 計劃的一或多個持牌醫療設施提供服務給 Medi-Cal 受益人提供服務的程序。 本公告指 " 基於設施提供者 " 的人或專業公司。 為了確定您是否符合此類型的註冊資格,請閱讀詳細的提供者公告 " 註冊為基於設施提供者的要求和程序 ".
如果您符合註冊為基於設施提供者或提供者群組的資格: 基於設施的供應商 必須通過 PAVE(提供者申請和註冊驗證)提交個人和/或團體申請。 如果您正在提交團體申請,請確保您在 PAVE 中提交至少兩份渲染申請,以組成您的團體。
需要上傳到 PAVE 以便基於設施提供者註冊的求職信:
醫療保健設施求職信 必須在設施信紙上,從每個 Medi-Cal 註冊和持牌醫療設施提供服務給 Medi-Cal 受益人提供服務。 有關所需資料的要求以及本信的建議格式,請參閱第二頁和第四頁。 " 基於設施的提供者公告 "。 請注意 對於沒有與持牌醫療設施/設施簽訂合同的設施麻醉師,則不需要使用此信。
提供者求職信, 您,提供者或提供者群組的信,其中列出您向 Medi-Cal 受益人提供服務的每個 Medi-Cal 註冊和持牌醫療設施。 此信的要求以及該信的建議格式可在第二頁和第五頁上找到 " 基於設施的提供者公告 "。
提供者求職信給與持牌健康設施沒有合同的麻醉師或麻醉師群組, 一封信,其中列出您向 Medi-Cal 受益人提供服務的所有 Medi-Cal 註冊和持牌醫療設施。 本信的要求以及該信的建議格式,可在第三頁和第六頁上找到 " 基於設施的提供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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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3/23/2021 8:5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