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 State Inmate 專案 和 California 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 County Inmate 專案
歷史
聯邦法律禁止向居住在懲教設施的囚犯提供的醫療保健服務申請 Medicaid 資金。當囚犯在懲教設施以外的醫療設施接受住院服務,預計停留超過 24 小時,並被發現該囚犯符合 Medicaid 合資格,這種聯邦禁令則有一項例外。
聯邦管理局
- 《社會保障法》第 1905 (a) (29) (A) 條
- 醫療援助不包括對公營機構的囚犯的照顧或服務,除非作為醫療機構的病人。
國家管理局
概述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 Inmate 專案在州和縣兩級進行,允許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允許住院醫院服務,包括住院精神科服務以及在懲教所的囚犯住院期間提供的醫生服務被確定有資格享受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的機構。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縣囚犯專案 (MCIP) 是自願性的,各縣可以選擇透過與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達成協議來參與此專案。 根據法例,MCIP 不會產生一般基金 (GF) 影響。 MCIP 協議的目的是確定履行每個縣向 DHCS 償還 DHCS 所產生的 MCIP 服務費用的非聯邦份額的責任所需的金額。 如果某縣不參與 MCIP 或不遵守本協議的條款,該縣仍然負責為其囚犯安排和支付醫療服務。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 State Inmate專案 (MSIP) 與標準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聲稱不同,因為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提供者不會直接向DHCS收取 MSIP 服務費用。 根據 MSIP,加州懲教與復健部 (CDCR) 向懲教設施外向州囚犯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提供者付費,並向DHCS財政中介機構 (FI) 提交加州補助健康保健醫療計劃索賠為符合MSIP 條件的囚犯提供允許的服務。 DHCS 的 FI 對索賠進行定價並暫停付款,並將索賠資料轉發給安全網融資部門 (SNFD)。 SNFD 生成一個發票,用於支付給 CDCR 的聯邦退款。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 State Inmate 專案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 County Inmate 專案
資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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