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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助產士申請信息​​ 

助產士(加州醫學委員會許可)必須透過 PAVE(提供者申請和註冊驗證)提交個人和/或團體申請。 如果您正在提交團體申請,請確保您在 PAVE 中提交至少兩份渲染申請,以組成您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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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利及機構 (W & I) 守則第 14043.75 (b) 條, 更新了申請參加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專案的持證助產士提供者的要求。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標題為“更新的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已確定營業地點註冊助產士和註冊護士助產士的註冊要求和程序”的監管機構公告以及 8 月舉行的利益相關者聽證會的問答文件1 、 2024 。 此外,請參閱有關如何根據您的實體類型在 PAVE 上提交申請的說明:​​ 

授權​​ 

在申請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之前,請先檢查加州醫療委員會,以確保您符合所有許可要求。​​ 

所需文件​​ 

接下來,收集下面列出的所需文件(視適用),以便在完成 PAVE 申請時將它們上傳到 PAVE。 請確保上傳的文件易於閱讀。​​ 


1.申請人的加州助產士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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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人的駕駛執照或州發出的身份證(在美國 50 或哥倫比亞特區發行)。​​  

三.專業責任保險證書,每宗賠償金額不少於 10 萬元,年度最低總計 30 萬元。 可接受的驗證是保險公司發出的保險證明書或聲明表,其中包含保險公司名稱、受保人名稱、生效日期和保障限制。 注意:加州助產士執照上顯示的提供者名稱也必須顯示在職業責任保險的驗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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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於 「個人獨立註冊」:聯邦主識別碼 (FEIN) 驗證,如果未使用社會安全號碼,則通過提交當前的國稅局(IRS)生成的文件。 唯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 IRS 產生的信件 147-C、IRS 產生的表格 941(雇主的季度聯邦納稅申報表)、IRS 產生的表格 8109-C(存款券)或 IRS 產生的表格 SS-4(僅限 FEIN 轉讓的官方確認通知)。 注意:申請人或提供者的法定名稱必須與 IRS 產生的文件上完全相符;申請人/提供者必須是 IRS 文件上列出的實體的擁有者或官員。 如需更多資訊,請致電國稅局 (800) 829-4933 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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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人獨立註冊」:商業責任保險證書(商業、一般責任或綜合責任或辦公樓宇保險),每宗賠償金額不少於 100,000 美元,年度最低總額為 30 萬美元。 可接受的驗證是自保證明,或是由保險公司發出的保險證明書或聲明表,其中包含保險公司名稱、受保人的名稱和營業地址、生效日期和保障限制。 註: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包括套房號(如適用),必須完全符合保險證明書或聲明表上的受保人姓名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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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對於「個人獨立投保」:如果您的企業有一名或多名員工,加州法律要求提供工傷賠償保險證明。 可接受的驗證是自保證明,或是由保險公司發出的保險證明書或聲明表,其中包含保險公司名稱、受保人的名稱和營業地址以及生效日期。 如果沒有需要工人補償保險,則必須提供解釋。 註: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必須與保險證明書上的受保人姓名和地址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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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 或「個人獨立註冊」:簽署的租賃協議,如商業處所不屬於申請人或供應商所有。 注意:申請人或提供商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必須與租賃協議上的租客姓名和地址完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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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對於「個人獨立註冊」:進行業務活動的任何城市和/或縣的本地營業執照、稅務證明和許可證。 注意: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名稱和商業地址必須與所有當地許可證和許可證上的公司名稱和商業地址完全匹配。 如果不需要營業執照/許可證,請提交您當地城市/縣的書面聲明,指出您的企業不需要任何許可證或許可。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您所在城市的營業執照辦公室和/或訪問加州縣協會,然後單擊“加州縣”鏈接,然後選擇“縣網站”。​​ 

九.對於 「個人獨立註冊」:如果使用虛擬商業名稱且商業名稱與申請上的法定名稱不同,則由主要營業地點所在的縣發出的記錄/蓋章的虛構商業名稱聲明(FBNS)。 例如,在公司的情況下,除了與國務司長記錄的公司名稱以外的任何名稱都需要 FBNS。 注意:申請人或提供商的公司名稱和公司地址,所有本地營業執照/許可證,以及 FBNS 必須完全相符。 要確定提交虛構企業名稱的適用縣機構,請訪問加州縣協會並單擊“加州縣”鏈接,然後選擇“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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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F 或 '個人獨立報名​​ '​​ 如果您的企業是公司,則可以通過附加國務司長提交的註冊章程副本,以及董事和官員姓名和職稱清單,以及每個公司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益的百分比,以避免處理延誤。 要驗證或更改您公司的名稱和/或狀態或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國務卿加州商業門戶網站並單擊“加州商業搜索”鏈接或其他適當的鏈接。​​ 

11.​​  對於「個人獨立註冊」:如果您的企業是合作夥伴關係,則完全執行的合作夥伴協議。透過指出實體是一般合夥企業或有限合夥人,並提交以下事項,可以避免處理延誤:​​ 

a) 對於一般合夥人,列出所有合夥人的清單,其中包含每個合夥人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益百分比;或​​ 

b) 對於有限合夥人,指明一般合夥人的資料,以及所有合夥人清單,其中包含每個合夥人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益百分比。​​ 

要驗證或更改您的合夥企業的名稱和/或狀態或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國務卿加州商業門戶網站並單擊“加州商業搜索”鏈接或其他適當的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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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對於「個人獨立註冊」:具有連帶責任協議的繼承人責任( DHCS 6217 )(如果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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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10/8/2024 10:33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