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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關係人聽證會資訊:更新 Medi-Cal 非緊急醫療運輸提供者要求​​ 

12 月9,2025 ,衛生保健服務部(DHCS)透過網路研討會舉行公聽會,討論監管提供者公告,題為"更新 Medi-Cal 非緊急醫療運輸提供者要求。"​​ 

目前,根據加州法規 (CCR),標題 22,第 51000.30(d)(18)(G)節的規定,提供或打算提供轎車或輪椅車 NEMT 的申請人或提供者的申請資料包必須包括由加州消費者事務部 (DCA) 簽發的標準煞車和照明證書。​​ 

DHCS 不再接受加州 DCA 對於在27,2025 年 3 月或之後收到的 NEMT 申請所發出的標準煞車及燈號證書,這是根據第 471 號議會法案 (Chapter 372, Statutes of 2021),該法案終止了標準煞車及燈號證書計畫,自 9 月起生效27,2024 ,證書的有效期限為計畫結束後六個月,或27,2025 年 3 月。​​ 

自27 年 3 月起,2025 ,非緊急救護車提供者在申請註冊時必須提交由汽車維修局 (BAR) 簽發的有效車輛安全系統檢查 (VSSI) 證書。​​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醫療服務提供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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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源​​ 



上次修改日期: 12/29/2025 10:1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