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SA 專案政策
《心理健康服務法》(MHSA)於 2004 年通過為第 63 號提案,1 月 2005 生效,並成立了心理健康服務基金(MHSF)。 個人收入稅額超過一百萬美元所產生的收入將存入 MHSF。
MHSA 解決廣泛的預防、早期干預和服務需求,並為社區心理健康系統提供基礎設施、技術和培訓資金。 MHSA 指定了五個必要元件:
- 社區服務與支援 (CSS)
- 預防及早期干預(PEI)
- 創新 (INN)
- 資本設施和技術需求(CF/TN)
- 勞動力教育及培訓(WET)
每月,國家控制人辦公室(SCO)將存入 MHSF 的資金分配給各縣。 各縣將資金花費用於與本地計劃一致的所需組件,該計劃受到包括利害關係人的社區規劃過程,並且需要縣監事委員會批准。 根據福利和機構守則(W & I)第 5892 (h) 條,人口超過 20 萬的縣有三年時間花費分配給 CSS、PEI 和 INN 組成部分的資金。 少於 20 萬的縣有五年時間花費分配給 CSS、PEI 和 INN 組件的資金。 所有縣都有十年的時間花費分配給 CF/TN 和 WET 組件的資金。
除了當地計劃外,MHSA 授權高達 5% 的收入供國家行政。 這些包括由各種狀態實體執行的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