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am of All-Inclusive Care for the Elderly ( PACE )
PACE 計劃根據他或她的個人需求協助照顧每個參加計劃的參加者,以使老年人能夠繼續生活在自己的社區中。
如何提出申訴?
PACE 參與者及 / 或其代表可親自、通過電話或書面向 PACE 組織(PO)員工發表申訴。
投訴的定義為口頭或書面投訴,表示對提供服務或提供的護理質量不滿,無論是否要求補救措施。 投訴可能是參與者和採購單或任何其他實體或個人之間的投訴。
投訴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 PACE 參與者在家庭、PACE 中心或住院住院期間(醫院、康復設施、熟練護理設施、中間護理設施或住院護理設施)獲得的服務質量
- 電話、等候室或考試室等候時間
- 任何護理提供者或計劃員工的行為
- 中心設施的充足
- 提供的食物質量
- 運輸服務;及
- 違反參加者權利
注意:由 DHCS 和 PO 管理的 PACE 計劃,在整個州各地以指定郵政編碼提供 PACE 服務,致力於確保 PACE 參與者對他們收到的服務提供或護理質量滿意。 PO 必須建立申訴程序,以解決參與者對所提供的服務、提供護理或 PACE 計劃的任何方面的擔憂或不滿。
如何按縣找到您當地的 PACE 組織:
服務區縣和郵政編碼
PACE 組織聯絡資訊
時間表:收到投訴後五天內,採購單將確認收到申訴,並識別可以就其投訴而聯絡的人或單位。 PoS 會根據法規和合同要求,在三十(30)個日曆日內解決醫療和非醫療申訴,同時保持機密性。
如何提出上訴?
上訴可以口頭提交,可以親自或通過電話或書面提出。 任何參與者、其代表或治療服務提供者,如果基層醫生(PCP)或具有轉介資格的跨學科團隊 (IDT) 成員拒絕、延期或修改服務的拒絕、延期或修改服務提供者,均可使用上訴程序。
上訴定義為參與者對 PoS 不承保或未為服務付款所採取的行動,包括拒絕、減少或終止服務。
上訴程序可採用以下兩種形式之一:
- 標準上訴是指審查程序,以根據參與者的健康狀況要求迅速回應和解決上訴,但不遲於 PO 收到上訴後 30 個日曆日。
- 當參加者認為他或她的生命、健康或恢復最大功能的能力將受到嚴重危害,如果沒有提供爭議的服務,便會發生加速上訴。 採購單將根據該參與者的健康狀況要求迅速回應上訴,但不遲於收到上訴後 72 小時。 由於以下任一原因,72 小時的時間範圍最多可延長 14 個日曆日:
- 參與者請求延長。
- PO 向國家管理機構認為需要提供額外資料,以及延遲如何有助參加者的利益。
什麼是國家聽證會?
州聽證會是法律會議或聆訊,用於家庭或受益人,以公正、獨立、公平和及時的方式拒絕或修改服務的受益人和計劃或機構之間作出的決定,以確保根據聯邦和州法律遵守正當程序。
您的聽力權利是什麼
您有權要求國家聆訊以提出訴該決定或任何行動。 您必須在《訴訟通知》(NOA)發出日期起 90 日內要求聆訊。 90 天開始於您發送 NOA 後的一天。
如果您有充分理由解您無法在 90 天內提出聆訊的原因,您可能可以在 90 天後提出申請。
你如何要求國家聆訊?
- 線上: 線上申請聆訊
- 電話:致電加州社會服務部,州立聽證部免費撥打(800)743-8525(語音)或(800)952-8349(TDD)
- 以書面形式(郵寄方式):向縣福利部門提交您的請求,或通過郵寄至:
加州社會服務部
州立聽證部
P.O. 郵箱 944243,郵政站 21-37,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 94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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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我們
關於 PACE 計劃,請將意見、問題或建議發
送至 PACE@dhcs.ca.gov 或
瀏覽長者全包護理計劃。有關更多信息,請訪
問 DHCS 全包護理服務網頁。
提出歧視申訴
如果您認為歧視影響了您的福利或服務,您可以向 DHCS 民權辦公室提出歧視投訴,如下:
公民權利
部衛生護理服務辦公室郵箱
997413,加
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 0009 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 托 95899-7413
電話:(916) 440-7370
電子郵件: CivilRights@dhcs.ca.gov。
您可以使用 ADA 第 VI 條歧視申訴表將您的申訴提交給 DHCS 民權辦公室。 該表格還包含有關您權利的其他資訊。 應盡快或在最後一次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提出投訴。 如果您的投訴涉及的事件發生時間比此時間更早,並且您要求豁免時限,則您需要說明為何未在 180 天內提出投訴的充分理由。
您也可以向美國民權辦公室衛生和人類服務部提交歧視投訴。 有關提交歧視投訴的其他資訊,請參閱《禁止歧視政策》和「語言訪問」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