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項將不早於 1、2016 年 5 月實施的新法律,19 歲以下兒童無論移民身份如何,都有資格獲得全面的 Medi-Cal 福利,只要他們符合所有其他資格要求(福利和機構守則第 14007.8 條。) 衛生護理服務部(DHCS)正與加州縣福利總監協會(CWDA)、縣人類服務機構、加州覆蓋州、倡導者和其他有關人士合作,以識別受影響的兒童,並為他們提供完整的 Medi-Cal 保障福利。
取得加州 19 歲以下兒童(無論移民身分如何)的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承保範圍以及如何申請福利的資訊。
DHCS 將與各個實體合作,與這些相關方合作,確定所有符合資格的 19 歲以下兒童並為其提供保險。 這包括在本專案生效後,將已經接受限制範圍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的兒童過渡到全面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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