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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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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衞生護理服務部(DHCS)/調查部(ID)調查從所有來源收到的提供者欺詐的投訴和轉介;並執行數據分析,以識別和調查 DHCS 計劃中的提供商欺詐,浪費和濫用。​​ 

在初步調查完成並確定可靠的欺詐指稱後,DHCS 根據《福利及機構守則》14107.11 的法律規定要求向提供者暫時暫停付款,除非被確定有理由例外,否則 DHCS 不會暫停支付款項或僅部分暫停付款。 設立 CAF 還要求 DHCS 向加州指定的醫療保險欺詐控制單位(DOJ)發送欺詐轉介給加利福尼亞州律政部(DOJ)醫療詐騙和虐待長者部(加州指定的 Medicaid 欺詐控制單位),以進一步進一步刑事調查和檢控。​​ 

 
提供商欺詐計劃的一些例子包括:​​  

 
  • 故意徵求、提供或支付家具服務的「回報」、賄賂或回贈。​​ 
  • 為同一服務提交多個索償,雙倍計費。​​ 
  • 收款人從未收到的 Medi-Cal 服務或物品的虛假帳單。​​ 
  • 分散服務,以最大程度地提交需要一併提交的程序以較低的成本​​  
  • 病人識別盜竊,以提交欺詐貨品或服務索賠。​​ 
上次修改日期: 4/18/2024 10:0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