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證書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 )透過專業和安全治療的執行標準確保提供優質治療。 DHCS 不對輔導員進行認證;然而,DHCS 確實透過執行《輔導員認證條例》第 9 篇第 4 部分第 8 章來確保輔導員為客戶提供優質治療。
輔導員認證是根據「癮君子輔導能力」(Addiction Counseling Competencies): 由物質濫用治療中心 (Center for Substance Abuse Treatment) 出版的《專業實務的知識、技能與態度》(The Knowledge, Skills and Attitudes of Professional Practice)。 在 DHCS 許可或認證的任何酒精和其他藥物計劃中,向參與者、患者或住院者提供諮詢服務(如接納、服務需求評估、治療規劃、康復規劃、個人或小組諮詢)的個人,必須獲得加州的認證。 要獲得認證,輔導員必須在 DHCS 核准的認證機構之一註冊。 自註冊日期起,輔導員有五(5)年的時間取得認證。 如果輔導員在註冊 5 年後仍未取得認證,則不允許為客戶提供輔導服務。
為酒精和其他藥物康復和治療專案提供諮詢服務的個人的認證要求可在加州法規 (CCR) 第 9 篇第 4 部分第 8 章中找到; Mental Health & Substance Use Disorder服務資訊通知 16-058。
所有在物質使用障礙專案中提供諮詢服務的非執照或非認證個人必須註冊以獲得DHCS批准的認證組織之一的酒精和其他藥物諮詢師認證(《健康與安全法》第 11833(b) 條) (1))。
註冊人必須於任何 DHCS 認可認證機構的首次註冊日起 5 年內完成為物質使用障礙輔導員的認證(CCR,第 13035 (f) (1) 條))。
認證人士須向其認證機構提供最少完成四十(40)小時的持續教育和支付續期費的文件,以便在每兩年期間內更新其酒精和其他毒品認證。 (《商業委員會》第一百零五十五 (一)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