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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醫療補助金健康保健計劃和遠距醫療​​ 

背景​​ 

加州將遠距醫療定義為「透過資訊和通訊技術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公共衛生的模式,以促進患者在原發地時的診斷、諮詢、治療、教育、護理管理和自我管理。站點和醫療保健提供者位於較遠的站點」。 (商業及職業守則第 2290.5 (a) (6) 條)​​ 

Medi-Cal 的遠程醫療保障於 1996 年開始,通過加州遠程醫療進步法案(SB 1665)通過,該法案確定了遠程醫療支付和提供護理要求,並且額外的法例繼續擴展到 2000 年代對服務的訪問性。 2011 年通過遠程醫療促進法案(AB 415)為 Medi-Cal 大幅擴大 Medi-Cal 的遠程醫療覆蓋範圍,消除了電子郵件和電話交付服務的禁令,允許患者口頭同意遠程醫療,並使所有加州持牌和 Medi-Cal 註冊的提供商都可以通過遠程醫療進行實踐。​​  

為應對 COVID-19 大流行,衞生護理服務部(DHCS)通過豁免和災難救援州計劃修訂(SPA)實施了遠程醫療靈活措施。 這使 Medi-Cal 的醫療保健提供系統能夠在不建議面對面接觸的環境中滿足我們註冊人的醫療保健需求,而且有時也不可用。 此外,根據大會條例草案(AB) 133(2021 年第 143 章《預算委員會》)第 380 條,DHCS 召開遠程醫療諮詢工作小組,以通知 2022 年至 2023 年州長預算,以及制定公共衛生後緊急(PHE)遠程醫療政策。​​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遠距離醫療利用儀表板​​  

使用率報告​​ 

政策亮點​​ 

有關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承保範圍和報銷遠距離醫療政策以及提供者資源的更多信息,請參閱遠距離醫療資源頁面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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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S的《遠距醫療提供者手冊》概述了透過遠距醫療提供醫療必要服務的提供者要求和報銷。 有關DHCS遠距醫療政策的專案具體詳情,請參閱以下內容的提供者手冊:​​ 

DHCS也發布了所有計畫信函 23-007 關於管理式醫療健康計劃中的遠距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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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遠程醫療和其他 DHCS 主題的更新信息,請註冊 DHCS 利益相關者公告。提供者也可以在更新提供者手冊時註冊接收通知。 建議提供商查看此網頁以獲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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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11/7/2024 3:2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