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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療護​​ 

計劃涵蓋範圍:​​ 

安寧療護是一種醫療多科醫療護理,可滿足末期病患者的獨特要求。 安寧療護用於緩解疼痛和痛苦,並治療症狀而不是治療疾病。 醫療和護理服務旨在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的舒適性、警覺和獨立性,以便患者可以盡可能長時間居住在家中。 提供者必須註冊為 Medi-Cal 安寧療護提供者。 所有索賠均使用 UB-04 索償表格提交。​​  

安寧療護提供者可能包括以下人士:​​  

  • 醫院​​  
  • 熟練的護理設施​​  
  • 中間護理設施​​  
  • 家庭健康機構​​  
  • 任何已獲 Medicare 認證提供安寧療護服務並註冊為 Medi-Cal 安寧療護服務提供者的持牌醫療提供者。​​  

註: 所有服務必須依照聯邦醫療保險規定提供。安寧療護是 Medi-Cal 承保的選項福利,有兩個 90 天的期限,從選擇安寧療護的日期開始,之後是無限制的 60 天期限。所有有執照和認證的安寧療護 服務 提供者必須 在Medi-Cal 付費服務會員的安寧療護選擇日期後五 (5)個日曆日 提交線上 Medi-Cal 安寧療護計畫聲明表格。 在此窗口期間之後提交表格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將被視為不遵守規定,只有在 DHCS 收到並處理表格當日或之後提供的服務才能獲得補償。 ​​ 

安寧療護服務資格:​​ 

任何由醫師認證的預期壽命為六個月或以下的 Medi-Cal 接受者,都可以選擇接受安寧療護,而代替正常的 Medi-Cal 保障,就與末期病有關的服務。 當患者(或代表)自願向安寧療護提供者提交選舉聲明時,就會發生安寧療護的選擇。 本聲明確認患者明白與該疾病相關的安寧療護理旨在緩解疼痛和痛苦,而不是治愈疾病,並且本次選舉將豁免某些 Medi-Cal 福利。​​  


線上 Medi-Cal 安寧療護計畫聲明表格:​​    

       網路表格​​           




上次修改日期: 2/3/2026 2:4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