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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1簽證豁免專案指南​​    

  • 每個聯邦財政年度 10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生效,加州 J-1 簽證豁免計劃針對已在以下其中一個實踐領域完成美國駐留培訓計劃的基層醫生:家庭醫學、普通兒科、普通產科/婦科、普通內科或普通精神科。​​  

 

  • 基層醫生必須在位於衛生及人類服務局局長指定為健康專業人員短缺區(HPSA)、醫療不足區域(MUA)、醫療欠足人口(MUP)或精神健康專業人員短缺區(MHPSA)的精神科醫療保健醫療服務的地理區域(MUP)的健康設施全職地執行基層醫療醫學​​ 

 

  • 由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起,基層醫生及專科醫生接受申請。 所有申請將持續 30 天,按以下順序排序:在 HPSA、MUA、MUP、MHPSA 的農村診所工作的基層醫生,接著在 HPSA、MUA、MUP 或 MHPSA 的城市診所工作;心臟科醫生、老年醫師或兒科副專科醫生在 HPSA、MUA、MUP 工作的其他專科醫生;最後,其他在 HPSA、MUA、MUA 工作的專科醫生,或是澳門級聯盟。 贊助僱主必須使用與擬議專科相關的人口數據(病率,死亡率,人口/醫生比率等)記錄建議專科的需求。​​ 

 

  • 申請醫生必須在三年合約期間為至少 30% 的醫療補助(Medi-Cal)患者組成的個案負擔提供服務,或包括至少 30% 的醫療保險和無保險患者組成的個案負擔。 贊助僱主和醫生必須簽署證明。 如果 9 月 15 日仍有可用的位置,患者門檻要求可能會在週期的剩餘時間降低。​​  
     
  • 贊助僱主必須提供合同的核證副本,詳細說明申請醫生在該健康設施的全職僱用。 該合約必須包含一項條文,規定申請醫生在其僱用的健康設施工作,總共不少於三年。 申請醫生必須同意在收到 J-1 免簽證後的 90 天內開始就業。 此外,申請醫生的職位必須為全職(每週 40 小時)​​ 

 

  • 招聘/保留工作必須由贊助僱主描述。 必須清楚地證明,無法通過招聘或任何其他方式找到合適的美國替代人為申請醫生​​  

 

  • 申請醫生必須符合加利福尼亞州的所有醫療執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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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7/1/2021 2:3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