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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豁免簽證申請說明​​ 

一般說明​​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和僱主必須提供以下所有部分和小節標題的信息,並在填妥的申請表中按照下面的申請包內容和訂單列表列出的順序。 申請必須按照下面描述的順序提交,以分頁分隔符號分隔,並標示文件名稱。 在所有申請頁面上列印或戳記來自美國國務院(DOS)的申請醫生評論或個案編號。​​ 

J-1 豁免簽證申請包內容及訂單​​ 

  1. 信函-提交由贊助僱主管理員簽署的信函,申請醫生將聘用以下內容:​​ 
    • 贊助僱主姓名及國家提供者識別號碼​​ 
    • J-1 豁免簽證申請醫生及 NPI 的姓名​​ 
    • 要求加州衛生護理服務部(部門)擔任有興趣的政府機構,並向 J-1 豁免申請醫生建議豁免​​ 
    • 描述醫療設施,包括其醫療服務的性質和範圍。 提供服務區的人口統計資料描述,包括收入、平均聯邦貧窮水平、主要語言、居民年齡組成、患者人口組合等,僱主和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的服務如何與部門的使命一致,以及其他相關資訊,以說明醫生將服務的社區​​ 
    • 指出該設施為醫療補助(Medi-Cal)或聯邦醫療保險符合條件的患者和貧困的無保險患者提供醫療護理。 列出每個診所(醫療補助、無保險和聯邦醫療保險)的患者總人口百分比​​ 
    • 描述申請醫生的資格、建議職責,以及他/她的工作將如何滿足醫療服務不足的社區的重要未滿足醫療保健需求​​ 
    • 描述 J-1 豁免簽證申請醫師如何在三年合約期間為最少 30% 醫療補助(Medi-Cal)患者或由醫療保險和無保險患者組成的 30% 個案負擔組成的個案數量提供服務​​ 
    • 包括一份說明申請人的居留領域和完成日期的聲明​​ 
    • 專家申請(僅限)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生效:贊助僱主必須註明專業職位的 " 需求 "。 贊助僱主必須使用與擬議專科相關的人口數據(病率、死亡率、人口/醫生比率等)在工場地點描述建議專科的需求。請參閱 J-1 豁免簽證指引​​ 
    • 按時間順序描述醫療設施如何嘗試找到合格的美國醫生​​ 
    • 明確聲明,該設施向申請醫生提供至少三年的就業時間,該醫療設施將如何確保申請醫生將滿足該需求,並描述申請醫生在三年義務期間和之後為申請醫生的詳細計劃​​ 
    • 描述如果拒絕豁免申請,對服務不足的人造成的影響​​ 

    1. J-1 豁免簽證申請醫生與贊助醫療機構之間簽署及日期的有效僱傭合約。 合同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姓名。 並包括他/她將提供的服務的描述(即 家庭診所,通用內科,兒科,婦產科,普通精神病學)​​ 
      • 國家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將從事至少三(3)年,每週不少於四十 (40) 小時,提供基層醫療服務​​ 
      • 指出申請人和僱主將在三年合約期間為至少 30% 醫療補助(醫療保險)患者或 30% 的個案負擔由醫療保險和無保險患者組成的個案負擔提供服務​​ 
      • 說明練習地點地址和縣。 如果有多個練習站點,請列出每個站點的地址和每個站點的日期和時間​​ 
      •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的薪酬必須在合同中列出,並且必須等於該地區的現行工資。 (請參閱外國勞工認證數據中心在線工資庫以了解薪資料庫。)​​ 
      • 合約不得包括對申請醫師執行的禁止競爭條款​​ 
      • 包括一份聲明,即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同意在美國國家安全局獲得豁免和批准工作之日起的九十 (90) 天內開始就業​​ 
    2. 申請醫生將或可能提供服務的所有地點,醫療設施的聯邦指定的健康專業人員短缺區(HPSA),醫療服務不足的地區/人口(MUA/MUP)狀態副本​​ 
    3. 當地醫療保健官員(縣衛生主任/總監)提交的文件,指出申請醫生的服務需要​​ 
    4. 在過去一年內,向美國候選人提供與醫療機構打算與外國申請醫生填寫的同一職位的招聘和保留工作的證據(例如廣告副本、與安置服務協議、健康展覽傳單等,全部都有明確定日期)。​​ 
  2. J-1 豁免申請醫生所需的資料:​​ 
    1. 已填妥的豁免覆核申請資料表(表格 DS-3035)​​ 
    2. DOS 檔案號碼通知(又名第三方條碼頁面)和 DOS 案例編號必須出現在申請一起提交的每個頁面上​​ 
    3. 醫生簡歷(CV),包括醫生姓名、地址、出生日期以及出生的城市和國家​​ 
    4. 向 J-1 豁免簽證申請醫生的推薦信​​ 
    5. 美國公民及移民局(USCIS)所要求的考試通過可讀副本:彈性部分 I 和 II 或美國醫療執照考試(USMLE)的所有三個步驟​​ 
    6. 加州醫療執照的可讀副本或向加州醫療委員會提交的申請副本以及 MBC 收到的證據。 有關現任居民和/或準居民的更改,請參閱加州參議院醫生委員會條例草案(SB)798,他們將在 2020 年向加州醫務委員會(董事會)申請醫生和外科醫生證書。​​ 
    7. 申請醫師的所有 DS-2019(前為 IAP-66)的可讀副本,涵蓋他/她具有 J-1 簽證身份的每個期間(年)。 表格必須按時間順序遞交 " 開始新課程 " 先​​ 
    8. 申請醫師及其家庭成員的 I-94 清晰副本(正面 & 背面)​​ 
    9. 四(4)個別證明,簽名和公證(公證人必須包括加州法國法律文書。 請參閱 2019 年公證手冊以獲取可接受的法律詞彙):​​ 
      • 證明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必須在三年合約期間為醫療補助(醫療補助)患者至少 30% 或由醫療保險和無保險患者組成的個案數量提供服務的要求。 贊助僱主及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醫生必須簽署​​ 
      • " 無反對 " 的證明或聲明:如果申請醫生有合約或財務義務返回本國,則必須提交其本地政府不反對聲明的副本。 如申請醫生沒有合約或財務義務返回國家,申請醫師必須提交簽署和公證的證明書,以此為此​​ 
      • J-1 豁免簽證申請醫生的證明,他/她沒有向其他政府機構處理的其他豁免申請要求​​ 
      • J-1 豁免簽證申請人醫生的證明,證明其承諾遵守 J-1 豁免簽證要求​​ 
  3. 加州信息發布授權書(PDF)表格,並由申請醫生簽名的正本。 申請人必須識別律師、僱主或其他指定收件人,以便討論其 J-1 豁免簽證申請​​ 
  4. 聯邦 G-28 或由律師代表的信件。​​ 
   
J -1 豁免簽證申請包裝​​ 
  • 向 J-1 豁免簽證計劃提交兩份完整申請的單面無綁副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申請必須按照上述順序提交,用分頁分隔符分隔,並以文件名稱適當標記。​​ 
  • 不要包括 DOS 或加州 J-1 免簽證計劃不需要的文件。​​ 
  • 申請須按照上述指示向 J-1 豁免簽證計劃提交。 請注意,本署將於每年 10 月 1 日開始接受申請。 如果 10 月 1 日落於週末,則申請將在 10 月 1 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接受。只有在開始日期或之後收到的申請才有資格進行審查和考慮。​​ 
  • 每個應用程序包必須單獨運送。 包含多個申請的貨件將被退回。​​   

快遞郵件​​                                               

小學,農村和印度衛生部​​ 

注意:J-1 豁免簽證協調員​​ 

國會大道 1501 號,密西西比州市 8502 號​​ 

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 95814​​ 

 

美國郵政局​​ 

小學,農村和印度衛生部​​ 

注意:J-1 豁免簽證協調員​​ 

郵政編碼 997413, 微星期八百零二​​ 

薩克拉門托,加州 95899-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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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7/1/2021 2:3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