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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再投资 (CR) 政策和常见问题​​  

以下对常见问题(FAQs)的答复为 Medi-Cal 管理性护理计划(MCPs)提供了有关以下方面的更多指导和说明​​  社区再投资所有计划信函 (APL) 25-004​​  该法案要求多级保健中心将其部分净收入再投资于当地社区,以满足未得到满足的与健康有关的社会需求,并支持社区福利。​​  

一般实施​​  

Q:​​  根据社区再投资要求,多边协商程序的直接交付成果是什么?​​  

A:​​  此时,多方合作中心应按照要求在政策发布后 90 天内更新其政策和程序 (P&P),以反映社区再投资的要求。下一个需要交付的成果将是基于 2024 年日历年(CY)净收入的初步社区再投资计划。这一交付成果将于 2026 年第三季度初完成。DHCS 将在 2026 年第 2 季度提供有关该提交程序的更多信息。​​    

Q:​​  关于最初的社区再投资计划,您能否确认多边协商程序是否应提交 2025-2026 年的两年期计划,并与今后的三年期周期保持一致,或者第一个周期是否将从 2027 年开始?​​ 

A:​​  多边协商程序无需提交 2025-2026 年期间的社区再投资计划。根据 2024 年的净收入,第一个交付成果将是 2026 年第三季度到期的 "初始社区再投资计划"。这项最初的社区再投资计划将涵盖 2027-2029 年的三年投资期,这将是第一个周期的开始。DHCS 将在每年第二季度初发布初步供资义务;对于 2024 财年,将在 2026 年第二季度初发布。 多边合作方案必须每年在第三季度提交更新的社区再投资计划,以反映如何将资金分配给现有的或新的活动。​​  

Q:​​  DHCS 将如何为社区再投资提供技术援助,以及 MCP 何时能够提出问题?​​  

A:​​  DHCS 计划通过即将举行的以 MCP 为重点的网络研讨会提供指导和支持,随后为所有利益相关者举行一次全员网络研讨会。常见问题将定期更新,以回答更多问题。鼓励多方合作中心继续向多方合作中心的多方合作办公室合同经理提交具体问题。 DHCS 将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这些问题。​​   

社区再投资规划​​  

Q:​​  多边协商程序是否需要为分配给 2025 年及以后的投资部分完成利益相关者证明?​​   

A:​​  从基于 2025 财年净收入的社区再投资开始(此后每年),MCP 必须提供当地公共卫生和行为健康主管的支持证明,表明年度社区再投资计划中的拟议投资与社区健康评估 (CHA) / 社区健康改善计划 (CHIP) 和行为健康转型 (BHT) 流程中确定的社区需求基本一致,并符合所有其他 APL 要求。无论拟议活动是以前承诺的还是新确定的,所有 APL 要求都适用。​​  

计算& 通报供资义务​​  

Q:​​  社区再投资计划的 HEDIS 报告将在州或县一级进行评估?​​  

A:​​  Per​​  APL 25-007 附录 C、​​  (取代 APL 23-012) DHCS 要求 MCP 在计划和县一级报告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责任集 (MCAS) 数据。MCP 报告的 MCAS 比率将在计划层面进行审计,而县一级的数据将由 DHCS 仅用于质量和执法。根据 APL 25-007 附录 C,从 2024 衡量年度(MY24)开始,DHCS 将根据县级报告的 MCAS 比率(包括 MCAS 中的 HEDIS 衡量指标),在县级实施强制分级。​​  

出于社区再投资的目的,DHCS 将利用 APL 25-007 附录 C 中先前描述的与县级报告 MCAS 措施有关的执行层级和方法。DHCS 将在县一级利用相同的执行层级分配来确定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要求。​​  

例如,如果 A 计划覆盖 10 个县,并且在 1-8 县的所有措施都达到了 MPL 要求,但在 9 县和 10 县属于第 2 或第 3 执行层(如 APL 25-007 附录 C 所定义),那么 A 计划在 9 县和 10 县将受到额外的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要求的限制。​​  

为了计算在多个县开展业务的 MCP 的总体财政义务,DHCS 将按照以下分配方法计算 "基本社区再投资 "资金义务:将 5% 的 "基本社区再投资 "资金平均分配给开展业务的各县,将 95% 的 "基本社区再投资 "资金按县的 Medi-Cal 会员比例分配给该计划。DHCS 将根据计算社区再投资资金义务时的成员月确定适用 CY 中各县的 MCP 成员。如果一个 MCP 在多个县开展业务,并符合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要求,DHCS 将按照其 Medi-Cal 成员的比例计算该 MCP 的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资金分配,在这些县,该 MCP 已获得执行第 2 级或第 3 级分配(APL 25-004,第 3 页)。 14).​​  

Q:​​  如何确定社区再投资计划的年度净收入?是按所有县计算,还是按每个县分别计算?​​  

A:​​  DHCS 将根据每个日历年结束后 12 个月内提交的年度医疗损失率 (MLR) 报告,计算全州范围内医疗保险公司的年度净收入总额。 县一级的社区再投资资金分配一般与各县的 MCP Medi-Cal 会员人数成比例。 详细分配方法见 APL 25-004 第 V 部分。​​  

质量成就 "资金义务(即净收入的 7.5% )将仅根据多边协商方案接受执行二级或三级任务的县的估计净收入(基于与成员月相关的分配)来计算,而不是根据多边协商方案的全州总净收入来计算。​​  

Q:​​  是否将公开分享社区再投资的资金义务?​​  

A:​​  一旦计算出社区再投资资金义务,这些义务将成为公共记录,并受到《公共记录法》(PRA)的约束。此外,根据 APL 25-004 第 IV 部分的规定,MCP 必须每年(在 DHCS 批准后)在其网站上公布社区再投资计划。 社区再投资计划 "将包括 MCP 在各县开展的每项社区再投资活动的预计资金分配。​​  

Q:​​  如果多边协商程序或合格分包商没有净收入,对社区再投资规划有何期望?​​  

A:​​  如果 MCP 或合格分包商都没有净收入,则在适用年度不适用 CR 资助义务,也无需向 DHCS 提交适用年度的社区再投资计划。 例如,如果 MCP 或合格分包商在 2024 财年的净收入都不是正数,则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无需履行基于 2024 财年净收入的社区再投资计划义务。 不过,多边协商程序必须参与 APL 第 VII 部分所述的社区再投资参与和规划活动(第......页)。 16),如收集数据和征求利益相关者对社区需求的意见。 如果 MCP 或其合格分包商在与投资期相关的后续 CY 中的净收入为正数,则 MCP 必须提交一份为期两年或一年的社区再投资计划(如适用)。​​  

Q:​​  如果 MCP 在适用的 CY 中没有净收入,但合格分包商有净收入,那么该社区再投资计划的资金是来自合格分包商还是 MCP?​​   

A:​​  如果多边协商程序没有净收入,但合格分包商有净收入,则合格分包商有责任履行公司责任义务,并遵守所有 APL 要求。 将这一义务转交给多边协商程序代为管理资金是非强制性的。​​  

Q:​​  您能否说明在多个县开展业务的多边协商程序的资金分配方法?​​  

A:​​  如果 MCP 或其合格分包商在多个县开展业务,DHCS 将按照以下分配方法计算基本社区再投资资金义务:​​   

  • 5% ,在其开展业务的各县平均分配 "社区再投资 "基础基金;以及​​  
  • 95% Base Community Reinvestment 基金,按县的 Medi-Cal 成员比例分配。​​   
  • DHCS 将根据计算社区再投资资金义务时的成员月确定适用 CY 中各县的 MCP 成员。 (见 APL 25-004 脚注 14)。​​   
  • 质量成就资助义务:​​   
    • 如果一个 MCP 在多个县开展业务并符合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的要求,DHCS 将根据其 Medi-Cal 成员在已获得执行二级或三级分配的县的比例计算该 MCP 的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资金分配。​​   
  • MCP 将从 DHCS 收到社区再投资资金义务,该义务将在 2026 年第 2 季度初按县计入 MCP 成员,此后每年计入一次。​​  

Q:​​  "成员赠款" 在社区再投资方面的定义是什么?​​  

A:​​  会员赠款是指作为社区再投资活动的一部分,直接向会员提供的任何付款或资金。这类 支出 不能用于履行 APL 25-004 中规定的社区再投资义务。​​  




上次修改日期: 10/21/2025 11:2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