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社区再投资 (CR) 政策和常见问题​​  

以下对常见问题(FAQs)的答复为 Medi-Cal 管理性护理计划(MCPs)提供了有关以下方面的更多指导和说明​​  社区再投资所有计划信函 (APL) 25-004​​  该法案要求多级保健中心将其部分净收入再投资于当地社区,以满足未得到满足的与健康有关的社会需求,并支持社区福利。​​  

一般实施​​  

Q:​​  基地社区再投资要求是否适用于所有持有诺克斯-基恩执照(包括有限/受限执照)的分包商? 分包商何时需要遵守社区再投资要求?​​  

A:​​ 不,"基本社区再投资 "要求不适用于所有 持有 诺克斯-基恩执照的 分包商 基本社区再投资要求适用于 与 MCP 签订分包商协议的 诺克斯-基恩持牌健康 计划 包括 完全持牌和有限/受限的诺克斯-基恩实体 ,这些 实体 必须根据 APL 24-018 提交医疗损失率 (MLR) 报告,并承担至少 100,000 名会员的风险,或至少 50% MCP 在特定县或评级区域内的会员的风险。 社区再投资要求​​ 不是​​  适用于以下分包商​​  不是​​  诺克斯-基恩特许计划。​​  

Q:​​  MCP 通过人口需求评估 (PNA) 过程为 CHA/CHIP 向地方卫生辖区 (LHJ) 提供的资金是否计入社区再投资义务,这些 PNA 要求是否会延续到 2027 年以后?​​  

A:​​  不, MCP 为支持 CHA/CHIP 发展而向 LHJ 提供的捐助 无论是通过资金还是实物人员配备 ,都不计入社区再投资义务。这些活动是 PNA 要求的一部分,与社区再投资计划是独立和不同的。 PNA 要求为 LHJ CHA/CHIP 发展 提供资源(资金和/或实物人员),该要求将持续到 2027 年以后。​​  

Q:​​  多氯联苯生产商有责任确保其分包商遵守所有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法规(APL 第 18 页),以避免因违规而受到纠正行动计划 (CAP) 和行政及/或金钱处罚。MCP 是否会通过要求提供 APL 中未包含的其他文件来核实合格分包商是否符合社区再投资要求?例如,MCP 是否需要分析不属于 MCP 社区再投资计划的活动?​​  

 

A:​​  , 除非有必要确认是否符合合同或报告 要求 否则 不要求 多边清洁公司 要求或 分析 APL 规定 以外的 其他 文件 。​​  

Q:​​  APL 使用的标题是"​​ 公共卫生主任​​ "作为必须提供附录 B 附录中证明的个人。如果有多个​​  公共卫生主任​​  或者​​  公共卫生官员​​  在一个县内(例如,洛杉矶县有三个地方卫生管辖区,每个管辖区都有自己的​​  公共卫生官员​​ ),他们是否都必须提交证明?​​  

A:​​  公共卫生主任一词是指 被指定 辖区 内主要公共卫生官员的 个人 。在某些县,这一职位的名称可能是公共卫生官员,而不是公共卫生主任。在洛杉矶县等拥有多个地方卫生辖区的县中 所有指定的公共卫生主任或官员 都必须 提交 附录 B 中关于各自 辖区的 证明 。​​  

Q:​​  DHCS 何时会发布与社区再投资计划和附录 B 提交要求有关的补充指南(具体时间表和流程)?​​  

一个​​ :DHCS 将发布有关社区再投资计划和提交要求的补充指南和文件,但具体发布日期尚未确定。 一旦有更新信息,将立即通知多边协商程序。​​  

Q:​​  根据社区再投资要求,多边协商程序的直接交付成果是什么?​​  

A:​​  此时,多方合作中心应按照要求在政策发布后 90 天内更新其政策和程序 (P&P),以反映社区再投资的要求。下一个需要交付的成果将是基于 2024 年日历年(CY)净收入的初步社区再投资计划。这一交付成果将于 2026 年第三季度初完成。DHCS 将在 2026 年第 2 季度提供有关该提交程序的更多信息。​​    

Q:​​  关于最初的社区再投资计划,您能否确认多边协商程序是否应提交 2025-2026 年的两年期计划,并与今后的三年期周期保持一致,或者第一个周期是否将从 2027 年开始?​​ 

A:​​  多边协商程序无需提交 2025-2026 年期间的社区再投资计划。根据 2024 年的净收入,第一个交付成果将是 2026 年第三季度到期的 "初始社区再投资计划"。这项最初的社区再投资计划将涵盖 2027-2029 年的三年投资期,这将是第一个周期的开始。DHCS 将在每年第二季度初发布初步供资义务;对于 2024 财年,将在 2026 年第二季度初发布。 多边合作方案必须每年在第三季度提交更新的社区再投资计划,以反映如何将资金分配给现有的或新的活动。​​  

Q:​​  DHCS 将如何为社区再投资提供技术援助,以及 MCP 何时能够提出问题?​​  

A:​​  DHCS 计划通过即将举行的以 MCP 为重点的网络研讨会提供指导和支持,随后为所有利益相关者举行一次全员网络研讨会。常见问题将定期更新,以回答更多问题。鼓励多方合作中心继续向多方合作中心的多方合作办公室合同经理提交具体问题。 DHCS 将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这些问题。​​   

社区再投资规划​​  

Q:​​   在某一特定县,多边协商程序第一年运行的要求是什么?如果运营的第一年是 2024 年,而多边协商程序在 2025 财年的净收入为负数,需要什么条件?​​  

一个​​ :社区再投资:在某一县开展业务的第一年,从第二年开始,该县的社区再投资活动就开始了。 以 为例 一个 MCP 2024 财年 某县 开展业务的第一年 ,将 根据 该 MCP 2025 财年的净收入和 2025 财年的 MCAS 衡量绩效执行 社区再投资要求 。 如果 MCP 在 2025 财年的 净收入为负数 ,且 没有合格分包商在 2025 财年的净收入为正数,则 MCP 无需遵守 社区再投资 要求 。 提交 社区再投资计划​​ 第三季度​​  2027 CY 2025 CY 负净收入为基础 。​​   

Q:​​  如果多边协商程序在 2024 财年没有净收入,或新近在一个县开展业务,因此从 2025 财年开始须遵守社区再投资要求,那么它将遵循完整的三年投资周期还是缩短(两年)周期?​​  

A:​​ 从 2025 财年开始,受社区再投资要求约束的多边合作 计划 将缩短投资周期, 一旦 在 投资期 报告正净收入 ,将 提交 一份为期两年 或一年的社区再投资计划(如 适用 ) 。 与 APL 第 VII 节 规定的 时间表一致 。 例如,如果 一个 MCP 或一个合格的分包商 在 2026 财年的 净收入为正数 ,他们 将 2028 年 第 2 季度 从 DHCS 收到 再投资 义务 ,并 被要求在 2028 年 第 3 季度提交一份为期一年的社区再投资计划, 到 2028 年 第 4 季度 已耗尽的 拟议 投资 。 CY 2029 年底。​​  

问​​ :社区保健中心如何有效地为其社区再投资计划寻找与资助义务或具有影响力的 CHIP 相关活动相一致的资助机会?​​  

一个​​ :​​  预计 MCP 将 从 2025 CY 年初开始启动社区 再投资规划流程,收集 有关社区需求的数据并 征求 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这包括与地方卫生辖区合作,收集有关 CHA 和 CHIP 的信息,并与 MCP 的社区咨询委员会 (CAC) 协商, 征求 社区再投资建议自 2024 年以来,MCP 也一直在有意义地 参与 ,这为协调工作提供了持续的基础。 通过早期规划和参与,多边协商进程应当已经确定了 优先领域和潜在机会,从而使多边协商进程能够将资金与具有影响力的社区确定的需求结合起来 多边协商进程可以 通过这一 进程确定 受赠组织 ,也可以征求在当地提供资金的慈善机构的建议。 多边协商进程可找到 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伞式慈善协会,如 ​​ 加州慈善事业​​ 南加州资助者联盟、 北加州资助者联盟 和圣地亚哥催化剂组织& Imperial Counites;社区基金会(​​ 社区基金会定位器 | 社区基金会国家标准​​ );非营利研究和信息 平台 , 如 Candid 或 Charity Navigator ,以及当地知识和 网络,都 有助于确定潜在的受资助者 (请注意,DHCS 并未对这些受资助机构中的任何一家进行过评估 ,推荐使用这些资源 不应被理解为 对这些实体的 认可 )。​​  

问​​ :如果地方卫生辖区 (LHJ) 没有当前的社区卫生评估 (CHA) 或社区卫生改善计划 (CHIP),社区保健中心 (MCP) 应如何为社区再投资活动提供信息?​​  

A:​​ 要求 MCP 及其合格分包商 确保社区再投资活动直接参考社区确定的需求。如果 LHJ 没有现行的 CHA 或 CHIP,则 MCP 可使用县战略计划 或同等的县级健康改善计划 来指导 社区需求 的 确定 ,并为拟议的社区再投资活动提供信息。仍必须满足 APL 中列出的有关社区再投资规划和调整的所有其他要求。​​   

Q:​​  如果 "社区再投资计划 "中的某项投资或活动没有实施,或者由于情况变化而需要做出重大改变,那么通知或要求修改 "社区再投资计划 "的程序是什么?​​  

A:​​  DHCS 将发布 有关社区再投资计划和提交要求的 补充 指南和文件,但具体发布日期尚未 确定。一旦有更新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各医疗保健中心。​​ 在发布进一步的指导意见之前,欢迎多边承包商 代表自己或其合格分包商 临时 提出 社区再投资计划修正案​​  

Q:​​  如果 "社区再投资计划 "中的某项举措超出或未达到预期投资水平,能否在 "社区再投资计划 "的其他投资项目中调整资金?这个过程是怎样的?​​  

一个​​ : 此外 , 在特殊情况下 ,经 DHCS 批准, 如果有 令人信服 MCP 也可 获准 将未用资金结转到 下一个三年 投资 期 。 未在适用期限内用完资金的理由。任何此类调整或结转申请都必须记录在案并得到 DHCS 的批准。​​  

Q:​​  多边协商程序应如何反映合格分包商对共同社区再投资活动的贡献,特别是对于那些提交多县社区再投资计划的分包商?​​  

一个​​ : 提交 自己的社区再投资 计划及其 合格分包商的 社区再投资 计划 如果 合格 分包商将其投资义务转给了 MCP ,MCP 将 提交的社区再投资计划 中 包括 DHCS 正在制定 社区再投资 计划<span class="" style="">提交模板,允许多边协商程序报告自己 和 分包商 义务 。​​  

每个三年投资期 结束 时 ,MCP 必须编制并在其网站上发布一份社区再投资报告,并将 链接提供给 DHCS 。MCP 可 在报告中描述 与县内其他计划 联合或协调 进行的 任何 投资 ,以突出集体 投资 努力。​​  

问​​ :当多个社区多媒体中心在同一县开展业务时,对调整或集中社区再投资资金有何期望或偏好?​​  

A:​​  DHCS 鼓励 在同一县 运营 的 MCP 和合格分包商 合作开展社区再投资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集体影响。这样做的目的是加强与社区确定的优先事项的一致性,并在计划合作时提高投资的整体效果。 多方保健计划应考虑调整投资的机会 。 MCP 如何 选择合作 方式 ,是 特定 县 的 所有计划 之间 进行合作, 还是 在一个 子 计划 之间 进行合作 ,由 MCP 自行决定。 汇集社区再投资资金的 多方 合作 计划 只 需 报告 自身的 活动和投资情况 。​​  

问​​ :部落卫生或司法参与等召集会议是否被视为社区再投资计划的一部分,还是社区参与规划过程的一部分?​​  

一个​​ :这些会议 社区参与规划过程的一部分。不得通过与社区再投资规划或实施相关的程序或行政活动(包括社区或利益相关者参与活动)的支出来履行社区再投资义务。​​   

Q:​​  关于社区再投资,如果市级协商委员会和 LHJ/BH 主任​​ s​​  不同意资金分配?谁最终拥有决策权?​​  

A:​​  MCP 必须 将 LHJ 和县行为健康纳入其规划和决策过程。其目的是让 MCP 与 LHJ 和县行为健康部门密切合作,以确保优先事项的一致性 ,并 确保 投资战略得到 LHJ 和县行为健康部门的 "普遍同意"。 如果 MCP 和 LHJ/BH 未就社区再投资计划达成一致意见, , MCP 主要 责任 是确保投资战略 与社区 保健计划 (CHA/CHIP)中 确定的 社区需求保持一致 。 LHJ 和县行为健康主管 必须 出具 一份 证明 , 确认 CHA/CHIP 与社区 再 投资 计划 保持一致,主管可在该证明中具体说明可能存在持续分歧的领域, 但 MCP 对具体的资金分配和计划的其他细节拥有最终决策权。​​   

Q:​​  对于多计划县,DHCS 对跨计划和计划/LHJ 的参与、跨计划和 LHJ 的资金优先级调整以及 CHEO 跨计划合作的期望是什么?​​   

A:​​  有多个 MCPs 运营的 县 , MCPs 和合格分包商必须与在同一县运营的其他 MCPs 协调,以便在社区再投资规划过程中与 LHJs 合作,这与 MCP 对 CHA/CHIP 过程 的要求一致。 DHCS 鼓励 在同一郡 开展业务 的所有 MCP 和合格分包商协调社区 确定的 社区再投资活动 ,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集体影响。MCP 在 提交 社区再投资计划 时,必须证明他们与其他 MCP 进行了合作 但是,MCP 如何选择合作由 各计划 自行决定。 同样, 每个 MCP(及其合格分包商(如适用))必须让 首席健康公平官 (CHEO) 参与社区再投资规划过程 ,以 确保所有社区再投资计划与整体健康公平需求和优先事项保持一致 。 首席 健康 平等 官 的合作 方式 以及 每个 首席健康 平等 官在规划过程中 的具体角色 也由 MCP 自行决定。​​  

Q:​​  多边协商程序是否需要为分配给 2025 年及以后的投资部分完成利益相关者证明?​​   

A:​​  从基于 2025 财年净收入的社区再投资开始(此后每年),MCP 必须提供当地公共卫生和行为健康主管的支持证明,表明年度社区再投资计划中的拟议投资与社区健康评估 (CHA) / 社区健康改善计划 (CHIP) 和行为健康转型 (BHT) 流程中确定的社区需求基本一致,并符合所有其他 APL 要求。无论拟议活动是以前承诺的还是新确定的,所有 APL 要求都适用。​​  

社区再投资基金的允许用途​​  

问​​ :强制使用类别下的活动,如​​  培养医护人员队伍​​ 医疗保健服务部是否会考虑对非传统和非医疗保健计划签约员工的投资,如信息技术或医疗保健研究--这些投资支持或改善了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并符合社区再投资的条件?​​  

一个​​ : 是的, DHCS 将考虑 对 支持或改善医疗服务提供的 非传统和非医疗计划签约 员工队伍 进行投资, 只要 他们属于 强制 使用 类别 的范围 ,并符合 APL 中列出的所有其他要求。​​  

计算& 通报供资义务​​  

问​​ :DHCS 如何确定用于计算社区再投资义务的净收入?​​  

一个​​ : DHCS 将使用 提交的 MLR 中报告的净收入, 经适当 调整后 , , 以 确定 适用的 CY 的 社区再投资义务金额。​​  

Q:​​  MCP 在 2026 财年第二季度从 DHCS 收到资金义务时,是否有更具体的时间框架?​​  

A:​​  多边协商程序将 2026 年4 月 收到 DHCS 的资助义务 ​​   

问​​ :社区协商进程应如何管理社区再投资资金? 资金应直接提供给县卫生局和公共卫生部门,还是提供给根据允许使用类别开展活动的组织?​​  

一个​​ : 一旦 DHCS 批准 社区再投资计划, 各 MCP 自行决定 如何根据批准的计划管理其资金。 MCP 可 酌情 与县行为健康或公共健康部门、社区组织或其他实体合作,实施经批准的活动 。资金应直接提供给最有能力开展拟议的社区再投资活动并实现有意义的社区影响的组织。​​  

Q:​​  如果 MCP 在适用的 CY 中没有正净收入,也没有达到最低质量衡量绩效阈值,是否仍要求 MCP 进行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A:​​ 如果 MCP 在适用的日历年没有正净收入,则 没有社区再投资义务。​​ 哦​​ 只有 每个适用年度 净收入为正数的 MCP 才有 义务履行"基本 "和/或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 义务​​  

Q:​​  如果 MCP 没有正净收入,但合格分包商有正净收入,那么由哪个实体负责社区再投资资金,是合格分包商还是 MCP?​​   

一个​​ : 如果 MCP 没有 正净收入 ,但合格分包商有,则合格分包商 负责 社区再投资义务。 允许 但不要求 合格分包商 将其 "基本社区再投资 "义务转让给 MCP,由 MCP 代其管理资金,前提是 MCP 对这些资金的投资符合 APL 的所有要求。 鉴于合格分包商在向会员提供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DHCS 鼓励合格分包商 积极参与 "社区再投资 "计划。 在这两种情况下,MCP 负责 提交 社区再投资计划 , 确保 代表合格分包商 提交 所有适用的可交付成果 。​​  

问​​ :如果多边协商程序和合格分包商没有正净收入,对社区再投资规划的期望是什么?​​   

A:​​ 从 2025 CY 年初开始,所有 MCP 都要参与社区再投资规划,包括收集数据和 征求 利益相关者对社区需求的意见。如果 MCP 或合格分包商在 三年投资期的 第一年 报告的净收入为负数 ,但后来报告的净收入 为正数 , 则必须 在投资期内净收入为正数的年份 提交 社区再投资计划 因此, 即使在不需要提交计划的年份 ,多方合作承包商也应积极参与 社区再 投资计划,以确保 在 下一年 需要 提交计划时做好准备 。​​  

问​​ :对于​​  关于允许& 禁止使用资金的补充指南、​​  是否可以举行一次虚拟会议或面对面会议,复习本节提出的方案,以区分上游、 下游和综合干预措施的例子?​​  

A:​​  DHCS 不打算举办单独的会议来介绍补充指南中的每种情况 MCP 应将指南中提供的示例作为参考点,并 使用 APL 25-004 附录 A 中的脚注 作为 具体 示例 ,以 帮助 确定 与允许使用类别是否一致。 有关具体方案的问题 MCP 应联系 ,向 其 DHCS 合同经理 寻求澄清。​​  

Q:​​  社区再投资计划的 HEDIS 报告将在州或县一级进行评估?​​  

A:​​  Per​​  APL 25-007 附录 C、​​  (取代 APL 23-012) DHCS 要求 MCP 在计划和县一级报告 Medi-Cal 管理式医疗责任集 (MCAS) 数据。MCP 报告的 MCAS 比率将在计划层面进行审计,而县一级的数据将由 DHCS 仅用于质量和执法。根据 APL 25-007 附录 C,从 2024 衡量年度(MY24)开始,DHCS 将根据县级报告的 MCAS 比率(包括 MCAS 中的 HEDIS 衡量指标),在县级实施强制分级。​​  

出于社区再投资的目的,DHCS 将利用 APL 25-007 附录 C 中先前描述的与县级报告 MCAS 措施有关的执行层级和方法。DHCS 将在县一级利用相同的执行层级分配来确定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要求。​​  

例如,如果 A 计划覆盖 10 个县,并且在 1-8 县的所有措施都达到了 MPL 要求,但在 9 县和 10 县属于第 2 或第 3 执行层(如 APL 25-007 附录 C 所定义),那么 A 计划在 9 县和 10 县将受到额外的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要求的限制。​​  

为了计算在多个县开展业务的 MCP 的总体财政义务,DHCS 将按照以下分配方法计算 "基本社区再投资 "资金义务:将 5% 的 "基本社区再投资 "资金平均分配给开展业务的各县,将 95% 的 "基本社区再投资 "资金按县的 Medi-Cal 会员比例分配给该计划。DHCS 将根据计算社区再投资资金义务时的成员月确定适用 CY 中各县的 MCP 成员。如果一个 MCP 在多个县开展业务,并符合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要求,DHCS 将按照其 Medi-Cal 成员的比例计算该 MCP 的 "质量成就社区再投资 "资金分配,在这些县,该 MCP 已获得执行第 2 级或第 3 级分配(APL 25-004,第 3 页)。 14).​​  

Q:​​  如何确定社区再投资计划的年度净收入?是按所有县计算,还是按每个县分别计算?​​  

A:​​  DHCS 将根据每个日历年结束后 12 个月内提交的年度医疗损失率 (MLR) 报告,计算全州范围内医疗保险公司的年度净收入总额。 县一级的社区再投资资金分配一般与各县的 MCP Medi-Cal 会员人数成比例。 详细分配方法见 APL 25-004 第 V 部分。​​  

质量成就 "资金义务(即净收入的 7.5% )将仅根据多边协商方案接受执行二级或三级任务的县的估计净收入(基于与成员月相关的分配)来计算,而不是根据多边协商方案的全州总净收入来计算。​​  

Q:​​  是否将公开分享社区再投资的资金义务?​​  

A:​​  一旦计算出社区再投资资金义务,这些义务将成为公共记录,并受到《公共记录法》(PRA)的约束。此外,根据 APL 25-004 第 IV 部分的规定,MCP 必须每年(在 DHCS 批准后)在其网站上公布社区再投资计划。 社区再投资计划 "将包括 MCP 在各县开展的每项社区再投资活动的预计资金分配。​​  

Q:​​  如果多边协商程序或合格分包商没有净收入,对社区再投资规划有何期望?​​  

A:​​  如果 MCP 或合格分包商都没有净收入,则在适用年度不适用 CR 资助义务,也无需向 DHCS 提交适用年度的社区再投资计划。 例如,如果 MCP 或合格分包商在 2024 财年的净收入都不是正数,则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无需履行基于 2024 财年净收入的社区再投资计划义务。 不过,多边协商程序必须参与 APL 第 VII 部分所述的社区再投资参与和规划活动(第......页)。 16),如收集数据和征求利益相关者对社区需求的意见。 如果 MCP 或其合格分包商在与投资期相关的后续 CY 中的净收入为正数,则 MCP 必须提交一份为期两年或一年的社区再投资计划(如适用)。​​  

Q:​​  如果 MCP 在适用的 CY 中没有净收入,但合格分包商有净收入,那么该社区再投资计划的资金是来自合格分包商还是 MCP?​​   

A:​​  如果多边协商程序没有净收入,但合格分包商有净收入,则合格分包商有责任履行公司责任义务,并遵守所有 APL 要求。 将这一义务转交给多边协商程序代为管理资金是非强制性的。​​  

Q:​​  "成员赠款" 在社区再投资方面的定义是什么?​​  

A:​​  会员赠款是指作为社区再投资活动的一部分,直接向会员提供的任何付款或资金。这类 支出 不能用于履行 APL 25-004 中规定的社区再投资义务。​​  




上次修改日期: 3/4/2026 8:1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