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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法律和出版物法律法规州计划第三部分——服务​​ 

州计划第 3 部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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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和附件​​ 

部分​​ 依恋​​ 

3.1- 金额、期限和服务范围:分类贫困​​ 

附录 3.1-A医疗和补救护理与服务的金额、期限和范围--分类贫困人口
对附录 3.1-A 的限制
附录 3.1-A 的补充
附录 3.1.A.1医疗补助计划:附录 3.1.A.1 医疗补助计划:与分类贫困者承保门诊药物有关的要求
附录 3.1-B 向医疗贫困群体提供服务的金额、期限和范围
对附录 3.1-B 的限制
附录 3.1-B 的补充
附录 3.1.B.1医疗补助计划:附录 3.1.B.1 医疗补助计划:与医疗贫困者承保门诊药物有关的要求
附录 3.1-C 确保高质量护理的标准和方法
附录 3.1-D提供交通的方法
附录 3.1-E 器官移植程序的承保标准
附录 3.1-I1915i 以家庭和社区为基础的服务
附錄 3.1-K社區第一選擇方案
附錄 3.1-L替代福利計劃​​ 

3.2 – 医疗补助与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的协调​​ 

3.3 - 为精神病院中 65 岁或以上的人提供医疗补助计划​​ 

3.4 - 适用于消毒程序的特殊要求​​ 

3.5 - 领取医疗补助扩展福利的家庭​​ 

3.6 - 父母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