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拟议法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有机会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关于拟议法规
书面意见来参与法规制定过程。
何时提交书面意见
该部门邀请公众在公布的公众评议期内就拟议法规提交书面意见。公众评议期将在《拟议规则制定通知》中公布,该通知将在California监管通知登记册》(非DHCS )上发布。
书面意见应包括哪些内容
为了协助本部门跟踪和回复您的书面意见,请提供以下信息:
- 联系信息
姓名
公司名称(如适用)
街道地址
城市、州、邮政编码、国家
电子邮件地址
需要您的联系信息,以便向您提供对拟议法规文本的任何修改的副本。
- 拟议法规的法规跟踪编号和主题标题
例如,DHCS-11-011-手语翻译服务
针对拟议法规的具体意见
针对拟议法规提出具体关切的书面意见,本部门将予以处理。最有价值的评论应包括:指明相关法规条款、探讨问题所在、对拟议法规文本提出修改建议,并说明这些修改为何能解决问题。遗憾的是,本部门无法对过于笼统或未针对拟议具体监管条款的意见作出有效回应。
注意:您随书面意见提交的关于拟议法规的所有信息均将成为公开信息。请勿包含任何机密信息(例如:社会安全号码)、受保护的健康信息(例如(健康计划识别号)或其他个人信息。
书面意见提交地址
书面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给该部门:
- 发送电子邮件至法规@dhcs.ca.gov
请在电子邮件的主题行中输入法规跟踪编号和拟议法规的主题标题(例如:DHCS-28-02 – 手语翻译服务)。可以将以 Word 文档或 PDF 格式输入的评论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
- 美国邮政服务,邮寄地址如下: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法律服务办公室 - 法规,MS 0015
邮政信箱 邮政信箱 997413
Sacramento , CA 95899-7413
- 快递服务(UPS、FedEx、DHL 等)使用以下实际地址: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法律服务办公室 - 法规,MS 0015
1501 Capitol Avenue
Sacramento , CA 95814-5005
- 参加公开听证会
如果已安排,公众可参加有关拟议法规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将在California监管通知登记册(非DHCS )上发布的拟议规则制定通知中公布。 欢迎公众在公开听证会上发表口头意见和/或提交书面意见。该部门将平等考虑收到的所有关于该提案的意见,无论是以书面形式还是通过口头证词提交的。
该部门如何处理公众意见
如果举行听证会,该部门必须考虑并处理在公众意见征询期间和公众听证会上收到的所有意见。 该部门将在最终理由陈述中审查、总结和回应公众提出的意见。 最终理由陈述和通过的法规文本完成后将会在此网站上发布。 没有准备对个别评论者的直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