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出院并拒绝重新入院单位
行政听证和上诉办公室 (OAHA) 负责裁决居民的上诉,这些居民面临由养老院发起的转院或出院,或者其养老院在居民住院或治疗休假一段时间后拒绝重新接收该居民。
调职或解除上诉 (TDA)
根据联邦和州法律,当养老院启动养老院居民的转移或出院程序时,该居民已确立了一定的权利,必须予以考虑,以确保出院是公平和适当的。这些权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请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只有居民本人或居民的授权代表才能申请转院/出院听证会。希望举行听证会的居民应尽快提出申请,以便在拟定的出院日期之前对该事项作出决定。
资源
- 42 联邦法规第 483.15 部分 – 入院、转院和出院权利
- 42 联邦法规第 483.21(c) 部分 – 出院计划
- California法规第22篇第72527条——患者权利
- 地方监察员计划目录
拒绝重新接纳 (RTR) 上诉
根据联邦和州法律,当居民被转移到医院或获准休治疗假时,他们有权在住院治疗结束后或休治疗假结束后返回护理机构。当居民住院且养老院拒绝接收该居民时,该居民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只有居民本人或居民的授权代表才能申请 RTR 听证会。最好在居民仍在住院期间向 OAHA 提交 RTR 听证请求。OAHA 只为希望返回养老院的居民举行 RTR 听证会。
资源
- 42 联邦法规第 483.15 部分 – 入院、转院和出院权利
- 42 联邦法规第 483.21(c) 部分 – 出院计划
- California法规第22章第72520条——床位保留
- California法规第22篇第72527条——患者权利
-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规第 1599.1 条
- 地方监察员计划目录
TDA 和 RTR 听证会
OAHA 的听证官负责进行 TDA 和 RTR 听证。一般情况下,听证会通过电话进行。居民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听证会。
听证官控制听证程序的进程,对听证会进行数字录音,并接受出席参与者的宣誓证词。养老院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是适当的,并且符合现行的联邦和州法律。居民或其代表将有机会提供证词,包括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由听证官酌情决定,只允许与案件相关的证词。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官会写下部门的最终行政决定,称为决定和命令。该决定和命令将“准许”、“驳回”或“驳回”居民的上诉,并概述已下令采取的补救措施。如果 RTR 听证会批准居民的申请,则该机构需要向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提交合规证明。
资源
申请举行听证会
提交听证请求时,OAHA 代表会向您提出一系列问题。为避免不必要的延误,请在提出申请前准备好以下信息:
- 受影响居民的全名和出生日期
- 居民所在养老院的名称和地址(如有)
- 如果居民目前是住院患者,则提供医院名称
- 如果代表居民提出上诉,请准备好提供您的联系方式和证明您有权提出听证请求的信息。例如,居民要求您代表他/她申请听证会,或者您持有该居民的医疗保健持久授权书。
- 对于 TDA 申请,最好在致电时提供书面转院/出院通知书。如果养老院没有向您提供书面通知,请要求他们提供。
- 对于 RTR 请求,请提供您从护理机构转移到医院的日期以及护理机构拒绝重新接收您的日期。
当所有必要信息都已收到时,听证申请才算完成。OAHA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居民和护理机构听证会的时间、日期和地点。
如需申请听证会,居民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电话 (916) 445-9775、传真 (916) 440-5105 或电子邮件OAHAefax@dhcs.ca.gov联系 OAHA,或使用OAHA 电子申报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