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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表格、法律和出版物 提交立法机构的报告​​ 

向立法机关提交报告​​ 

AB 1585(2010 年法规第 7 章)规定,法律要求或请求提交给立法机关两院成员的任何报告通常都应在机构/部门网站上公布。 下列报告是根据各自的职责向立法机关发布的。​​   

如果您对所列任何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立法和政府事务办公室,电话:(916)440-7500。​​ 

存档报告​​ 

2019-2021年报告​​ 

2022 年发布的报告​​ 

2023 年发布的报告​​ 

2024 年发布的报告​​ 

2025年发布的报告​​ 

2026 年发布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