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利益声明 700 表提交截止日期
就职/初始声明
| 文件管理器 | 最后期限 |
|---|---|
| 民选官员 | 就任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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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典第 87200 节 或 中规定的任命职位 新设立的董事会和委员会成员不受 利益冲突法典的约束 |
就职后 30 天 或 如须经参议院或司法确认,则在任命或提名后 10 天内 提交一份已签署的 700 表格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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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指定职位 (包括新聘员工)在利益冲突守则中被指定 |
就职后 30 天(如需参议院确认,则为任命或提名后 30 天) 提交一份已签署的 700 表格原件 |
| 新的或修订的利益冲突准则中新增的职位 |
法典或法典修正案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一份已签署的 700 表格原件 |
离职声明
| 所有文件归档者 | 离职后30天内 提交一份已签署的700表格原件 |
年度报表
| 现有年度申报者 | 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表格(如果截止日期是周末,则延长至下一个工作日) |
| 在上一年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交就职声明的申报人 | 在下一个年度申报周期的 4 月 1 日之前无需提交年度报表 (即,10 月任命31 、 2015 – 在 4 月1 、 2017之前无需提交年度报表)。年度报表将涵盖您就职后的11月1、2015日至12月31、2015日期间。 |
经济利益声明表 700 是一份公开记录,公众可以查阅七年。
有关表格 700 的问题:
请联系您所在部门的利益冲突联络员,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您的问题提交至: ConflictofInterestInquiry@dhcs.ca.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