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毒品法庭经费常见问题 (FAQ)
各县是否仍需提交拨款通知 (NGA) 和多机构计划 (MAP),以获得综合毒品法庭实施 (CDCI)、毒品法庭伙伴关系 (DCP) 和依赖性毒品法庭 (DDC) 的资助?
- 否。已于 9 月30,2011 致函各县行政长官和主审法官,通知自 7 月1,2011 起终止 2011 计划年度的 CDCI NGA 和 MAP。调整后的毒品法庭计划(CDCI、DCP 和 DDC)不需要 2011-12 财政年度 NGA 和 MAP。
对于 6 月30,2011 之前提供的服务,各州是否仍可提交逾期发票或修正发票?
- 是的。对于 2010-11 财年 6 月30,2011 之前提供的服务,仍可提交逾期或修正的发票。然而,ADP 将不接受 2011-12 财政年度支出期的毒品法庭发票。
哪个县级实体将监管毒品法庭的资金?
- 县有责任确定由哪个或哪些机构来监督调整后的资金。
与往年相比,各县在 2011-12 财年获得的毒品法庭资金数额是否相同?
- 请参阅特别调整函(PDF)
- 各县可自行决定利用调整后的资金支持哪种类型的毒品法庭。毒品法庭的资金必须用于毒品法庭的运作和服务。
根据调整,2011-12 财年,CDCI、DCP 和 DDC 三项毒品法庭拨款总额将合并为一项拨款。分配百分比将适用于每月从销售税收入中存入毒品法庭子账户的资金。实际金额可能因实际销售税收入而异。
- 要审查州主计长办公室签发的付款,请使用下面的链接和说明:
- 选择 "当前分摊付款
- 选择 "卫生与公众服务月度账户
- 选择 "2011-2012 财政年度
- 选择 "毒品法庭
- 在 "汇款通知 "下,选择 "2011 年 9 月
各县是否仍需提交毒品法庭季度数据报告?
截至 7 月1 、 2011 ,ADP 不再要求各县提交季度数据报告 (QDR)。然而,为了持续收集关于这一重要人群的数据,法院行政办公室鼓励各县向以下机构提交合格数据报告:
戴夫
布雷斯勒
法院服务分析师 家庭、儿童与法院中心 加州司法
- 法院行政办公室 金门大道455号六楼 旧金山,加州 94102-3688
;传真:415-865-7217
dave.bressler@jud.ca.gov
各县是否仍需填写每位参与者的CalOMS表格?
是的。根据《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提供以下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向 DHCS 报告 CalOMS 治疗数据:
- 酒精服务包括非住院康复或治疗、戒毒、康复之家或住院治疗。
- 药物治疗服务包括门诊戒毒、日间护理、麻醉替代疗法(包括美沙酮维持治疗、丁丙诺啡治疗、戒毒治疗)、住院治疗、医院治疗以及所有获得许可的美沙酮提供者,无论其资金来源是公共还是私人。
- 接受 DHCS 提供的上述服务资金的机构必须报告所有参与者的数据,无论个别参与者的资金来源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