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验室申请信息
临床实验室必须通过 PAVE(供应商申请和注册验证)提交申请。
许可和认证
在申请Medi-Cal之前,您必须获得California临床实验室许可证或注册,并附上您的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 (CLIA) 。请拨打 (510) 620-3800 联系California公共卫生部实验室现场服务处,确认您是否符合所有许可要求。
申请费
自1月1日、2013日起,申请注册成为临床实验室服务提供商的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缴纳申请费。加州Medi-Cal补助计划申请费要求符合联邦法规第42章第455.460条监管规定 供应商公告提供了有关此项要求的具体信息。有关当前申请费信息,请参阅“当前申请费”文档/页面。
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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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商或签署申请且有权对申请人或提供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员的驾驶执照或州政府颁发的身份证(在美国 50 个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内颁发)。 签名必须是提供商的签名,除非提供商是公司。 如果提供商是公司,并且申请将由提供商以外的人员签署,请提交公司章程中指明签署人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力的部分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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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则需提交美国国税局 (IRS) 出具的最新文件,以验证联邦雇主识别号码 (FEIN) 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 (ITIN) 。唯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 IRS 出具的 147-C 号信函、IRS 出具的 941 表格(雇主季度联邦纳税申报表)、IRS 出具的 8109-C 表格(存款凭证)或 IRS 出具的 SS-4 表格(仅限 FEIN/ITIN 分配的正式确认通知)。注意:申请表上申请人或提供者的法定姓名必须与国税局出具的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且申请人/提供者必须是国税局文件中所列实体的所有者或负责人。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美国国税局或致电 (800) 829-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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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 (CLIA) 证书(所有页面) ,适合所进行的测试级别。 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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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申请表、CLIA 证书以及州临床实验室许可证/注册证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必须完全匹配。 如果您在医院提供服务并使用该医院的 CLIA,请附上医院的书面确认,证明您可以使用该医院的 C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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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临床实验室许可证/注册,或许可/注册豁免验证。 请致电实验室现场服务办公室(510)620-3800,确定您需要提交哪些具体表格,然后下载这些表格。注意:申请表、CLIA 证书以及州临床实验室许可证/注册(或豁免)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必须完全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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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 Business License, Tax Certificate, and Permit for any city and/or county where business activities are conducted. Note: The name and business address of the applicant or provider on the application must exactly match the business name and business address on all local licenses and permits. If a business license/permit is not required, please submit a written statement from your local city/county indicating that your business does not require any license or permit.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 your city business license office and/or visit the California State Association of Counties click on the “California’s Counties” link, and select “County Web S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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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虚构的商业名称,并且该商业名称与申请中的法定名称不同,则需要提供由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县签发的已登记/盖章的虚构商业名称声明(FBNS)。例如,对于公司而言,除州务卿处登记的公司名称外,任何其他名称都需要 FBNS。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所有当地营业执照/许可证以及 FBNS 必须完全一致。要确定提交虚构商业名称的适用县级机构,请访问California州县协会,点击“ California州的县”链接,然后选择“县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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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适用,需提供California州税务局颁发的销售许可证。 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必须与销售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一致。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平等委员会网站或致电 (916) 445-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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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企业是合伙企业,则需要完全执行合作协议。 可以通过指明实体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并提交以下文件来避免处理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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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需提供所有合伙人的名单,以及每个合伙人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百分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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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所有合伙人的名单以及每个合伙人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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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验证或更改您的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或状态或获取更多信息,请访问加州州务卿商业门户网站并点击“加州商业搜索”链接或其他适当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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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r business is a corporation, processing delays may be avoided by attaching a copy of the filed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from the Secretary of State, and a list of directors’ and officers’ names and titles, with percent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interest for each. To verify or change the name and/or status of your corporation or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visit the Secretary of State California Business and click on the “California Business Search” link or other appropriate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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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责任保险证明(商业、一般或综合责任或办公场所保险),每次索赔的金额不少于 100,000 美元,每年最低累计金额为 300,000 美元。 可接受的证明是自保证据,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或声明表,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和营业地址、生效日期和承保限额。 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商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包括套房号码(如适用))必须与保险证书或申报单上的被保险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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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责任保险证书,每次索赔的保额不少于 100,000 美元,每年最低累计保额为 300,000 美元。 可接受的验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或声明单,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生效日期和承保限额。 注意:提供者的姓名(如加州临床实验室执照上所示)也必须显示在专业责任保险的验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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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企业有一名或多名员工,则加州法律要求您的企业提供工伤赔偿保险证明。 可接受的证明是自保证据,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或声明表,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和营业地址以及生效日期。 如果不需要工伤赔偿保险,则必须提供解释。 注意:申请人或提供商的名称和营业地址必须与保险凭证上的被保险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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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营业场所不属于申请人或提供者所有,则需要签署租赁协议。 注意:申请人或提供商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必须与租赁协议上的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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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协议的继任责任( DHCS 6217 )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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