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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S 指定设施

县 LPS 指定机构是由县指定进行评估和治疗的精神健康治疗机构,经州卫生保健服务部批准,并根据《健康和安全法》第 1250 或 1250.2 条第 (a) 或 (b) 款定义获得医疗机构许可,或经州卫生保健服务部认证可提供精神健康治疗。 指定机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有执照的精神病院、有执照的精神病健康机构和经过认证的危机稳定单位。

以下行为健康信息通知 (BHIN) 是关于立即实施《LPS 机构指定暂行规定》的通知。这些临时条例是根据 SB1238(Eggman,2024 年法规第 644 章)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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