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法案 97 药房付款减少 10%
**注意:有关 AB 97 追偿流程的信息,请参阅 97 法案药房追偿 EPC 常见问题解答 。
2011 年第 3 号法令(AB 97)要求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 ) 对Medi-Cal Program中的大多数服务类别(包括药房)实施高达 10% 的支付削减。 DHCS 已获得联邦政府批准,实施 10% 的药房付款削减,自 6 月 1、2011 日起生效。
1 月30日, 2014 , DHCS收到通知, Medicare和Medicaid服务中心 (CMS) 批准了州计划修正案(SPA) 12-014 。 该特别授权书批准了DHCS关于豁免特定药品和/或药品类别或特定药房供应商免受AB 97相关10%付款减少的标准和要求,并授权相应地实施豁免。该SPA的CMS批准函以及所有其他DHCS SPA的信息都已发布在网站上。
本页面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药房付款减少 10% 的实施情况、申请豁免的流程以及 10% 减少和/或豁免的其他更新的信息和最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