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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提供商& 合作伙伴医生助理申请信息​​ 

医师助理申请信息​​ 

医师助理必须通过 PAVE(注册提供者申请和验证)提交申请。​​   

许可​​ 

在申请 Medi-Cal 之前,请先与加州医师助理委员会核实,以确保您满足所有许可要求。​​ 

所需文件​​ 

接下来,收集下面列出的所需文件(如适用),以便在完成 PAVE 申请时将它们上传到 PAVE。 请确保上传的文件清晰易读。​​ 

  1. 加州医师助理执照、申请人的主治医生的加州医疗执照以及申请人的雇用提供者的加州医疗执照(如果适用并且与主治医生不同)。​​ 
  2. 以下各项均需提供驾驶执照或州政府颁发的身份证件(在美国 50 个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内颁发):​​ 
    • 执业医师助理申请人​​ 
    • 申请表上注明的主治医生​​ 
    • 为雇用机构签署申请的人。 签名必须是雇用提供者的签名,除非雇用提供者是公司、政府实体或非营利组织。 如果雇用提供商是这三种实体类型之一,并且申请将由提供商以外的人员签署,则请提交文件来证明签署人有权对公司或非营利组织具有法律约束力或代表政府实体。​​ 
  3. 如果未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则需提交美国国税局 (IRS) 出具的最新文件,以验证联邦雇主识别号码 (FEIN) 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 (ITIN) 。唯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 IRS 出具的 147-C 号信函、IRS 出具的 941 表格(雇主季度联邦纳税申报表)、IRS 出具的 8109-C 表格(存款凭证)或 IRS 出具的 SS-4 表格(仅限 FEIN/ITIN 分配的正式确认通知)。注意:申请表上申请人或提供者的法定姓名必须与国税局出具的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且申请人/提供者必须是国税局文件中所列实体的所有者或负责人。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美国国税局网站或致电 (800) 829-4933。​​ 
  4. 专业责任保险证书​​ 每项索赔的赔偿金额不少于 10 万美元,年度累计赔偿金额最低为 30 万美元。可接受的证明文件是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证明或声明单,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生效日期和承保范围。注意:提供者的姓名必须与California医师助理执照上的姓名一致,并且必须出现在专业责任保险的核实文件中。​​ 
  5. 持证医师助理的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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