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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医生所有制手术中心或外科诊所申请信息​​ 

医生拥有的手术中心或外科诊所申请信息​​ 

如果您的手术中心没有任何医生持有的股份,那么您需要联系California公共卫生部许可和认证部门,了解有关注册成为Medi-Cal提供商的信息,而不是通过 PED 注册。​​ 

医生拥有的外科中心和外科诊所提供者必须通过 PAVE(提供者申请和注册验证)提交个人和/或团体申请。​​ 

申请费​​ 

自 1 月 1、2013 日起,申请注册成为医生所有制手术中心或外科诊所的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缴纳申请费。Medi-Cal补助计划申请费要求符合联邦法规第42篇第455.460条监管规定 供应商公告提供了有关此要求的具体信息。有关当前申请费信息,请参阅 Medi-Cal 提供商注册部门页面的资源部分。​​ 

认证和医疗保险认证​​ 

在申请 Medi-Cal 之前,您必须已获得手术中心/诊所的 Medicare 认证批准。 外科诊所可以通过加州医疗委员会网站上列出的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 (CMS) 批准的认证机构寻求医疗保险认证资格。​​ 

所需文件​​ 

接下来,收集下面列出的所需文件(如适用),以便在完成 PAVE 申请时将它们上传到 PAVE。 请确保上传的文件清晰易读。​​ 

1.医疗保险认证批准。​​ 

2. 提供者的驾驶执照或州政府颁发的身份证(在美国 50 个州或哥伦比亚特区颁发),或签署申请且有权代表申请人或提供者签署申请的人的身份证。除非提供者是公司,否则签名必须是提供者本人的签名。如果提供方是公司,而申请将由提供方以外的人签署,请提交公司章程中明确签署人有权代表公司签署申请的条款副本。​​ 

3. 如果未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则需提交美国国税局 (IRS) 出具的最新文件,以验证联邦雇主识别号码 (FEIN) 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码 (ITIN) 。唯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 IRS 出具的 147-C 号信函、IRS 出具的 941 表格(雇主季度联邦纳税申报表)、IRS 出具的 8109-C 表格(存款凭证)或 IRS 出具的 SS-4 表格(仅限 FEIN/ITIN 分配的正式确认通知)。注意:申请表上申请人或提供者的法定姓名必须与国税局出具的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且申请人/提供者必须是国税局文件中所列实体的所有者或负责人。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美国国税局网站或致电 (800) 829-4933。​​ 

4. 在开展业务活动的任何城市和/或县的当地营业执照、税务证明和许可证。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必须与所有当地许可证和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营业地址完全一致。如果不需要营业执照/许可证,请提交您所在城市/县的书面声明,表明您的企业不需要任何执照或许可证。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您所在城市的营业执照办公室和/或访问California州县协会网站,点击“ California州的县”链接,然后选择“县网站”。​​ 

5. 如果使用虚构的商业名称,并且该商业名称与申请中的法定名称不同,则需要提供由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县签发的已登记/盖章的虚构商业名称声明(FBNS)。例如,对于公司而言,除州务卿处登记的公司名称外,任何其他名称都需要 FBNS。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所有当地营业执照/许可证以及 FBNS 必须完全一致。要确定提交虚构商业名称的适用县级机构,请访问California California协会网站,点击“ California各县”链接,然后选择“县级网站”。​​ 

6.如适用,需提供California州税务局颁发的销售许可证。 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必须与销售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一致。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平等委员会网站或致电 (916) 445-6362。​​ 

7. 如果您的企业是合伙企业,则需要签署完整的合伙协议。为避免处理延误,请注明实体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并提交以下材料:​​ 

  •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需提供所有合伙人的名单,以及每个合伙人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百分比;或​​ 
  •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提供识别普通合伙人的信息,以及所有合伙人的名单以及每个合伙人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百分比。​​ 

如需核实或更改您的合伙企业名称和/或状态,或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California州务卿商业门户网站,点击“ California企业搜索”链接或其他相关链接。​​ 

8. 如果您的企业是公司,可以通过附上州务卿处备案的公司章程副本,以及董事和高管的姓名和职务清单(包括每个人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百分比)来避免处理延误。如需核实或更改公司名称和/或状态,或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加州州务卿商业门户网站,点击“加州企业搜索”链接或其他相关链接。​​ 

9.商业责任保险证明(商业责任险、一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或办公场所保险),每次索赔金额不少于 100,000 美元,年度累计金额不低于 300,000 美元。可接受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自保证明,也可以是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证明或声明单,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和营业地址、生效日期和承保范围。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如适用,包括套房号码)必须与保险证明或声明单上的被保险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10.专业责任保险证明,每次索赔金额不少于 100,000 美元,年度累计金额不低于 300,000 美元。可接受的证明文件是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证明或声明单,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生效日期和承保范围。注意:提供者的名称必须与California临床实验室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并且也必须出现在专业责任保险的验证文件中。​​ 

11. 根据California法律,如果您的企业有一名或多名雇员,则必须提供工伤赔偿保险证明。 可接受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自保证明,也可以是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证明或声明单,其中应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和营业地址以及生效日期。如果不需要工伤赔偿保险,则必须给出解释。注意:申请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必须与保险凭证上的被保险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12. 如果营业场所不是申请人或提供者的财产,则需签署租赁协议。注意:申请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必须与租赁协议上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13.继承人责任及连带责任协议( DHCS 6217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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