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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处县外儿童和青少年服务​​ 

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县外服务​​ 

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县外服务​​ 

2016 年第 603 号法令(Ridley-Thomas 法案)第 1299 号议会法案确立了推定转移制度。推定移交是指将提供或安排和支付特殊心理健康服务 (SMHS) 的责任从原管辖县迅速移交给寄养儿童居住的县。推定转移旨在根据寄养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人优势和需求,并符合早期和定期筛查、诊断和治疗 (EPSDT) 要求,为他们提供在原管辖县以外安置的寄养儿童和青少年及时获得 SMHS 的机会。关于推定转移的讨论应与儿童及其父母、儿童和家庭团队 (CFT) 成员进行,并酌情咨询为该儿童或青少年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 

参议院法案 (SB) 785(斯坦伯格,2007 年法令第 469 章)除其他规定外,还制定了 SMHS 对寄养儿童和青少年以及亲属监护援助计划 (Kin-GAP) 和收养援助计划 (AAP) 中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授权要求。 虽然 SB 785 最初颁布版本中包含的法定条款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修订,但这些修订均未改变 SB 785 的任何原始规定。 此外,SB 785 的原始规定并未因 AB 1299 而改变。​​ 

SB 785 的规定(包括其服务授权请求 (SAR) 规定)对于在推定转移条件下或推定转移豁免下的寄养儿童或青少年不再是必要或要求的。 但是,对于根据 Kin-GAP 和 AAP 获得援助的儿童和青少年,原管辖县继续保留授权和重新授权 SMHS 的责任。​​ 

本网页提供有关 AB 1051 推定转移的常见问题的解答。​​ 

2022 年第 402 号法令(Bennett 法案)第 1051 号议会法案 (AB)修改了将寄养儿童或青少年安置在某些县外居住场所时推定转移的条件和要求。当儿童或青少年被安置到其原管辖县以外的社区治疗机构 (CTF)、集体之家 (GH) 或短期住宿治疗Program (STRTP) 或被送入儿童危机住宿Program (CCRP) 时,提供或安排和支付 SMHS 的责任仍应由原管辖县的心理Health Plan (MHP) 承担,除非存在某些特殊情况。 有关某些情况何时适用的更多指导,请参阅BHIN 24-025 。​​ 

BHIN 24-025/ACL 24-43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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