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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表格、法律和刊物 法律與法規撤回的州計劃修正案​​ 

撤回國家計劃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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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提交給Medicare和Medicaid服務中心 (CMS) 進行審查的州計劃修正案 (SPA) 的鏈接,但這些修正案後來已被DHCS撤回。 這些SPA不再由CMS進行審查。​​ 

有關任何 SPA 的問題和/或疑慮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Publicinput@dhcs.ca.gov 。請提供相關SPA編號。​​ 

  • 09-021A 2009 年預算案對藥品計費要求和報銷的變更。(11月10、2016)​​ 
  • 十-025 Cost Reimbursement for Sales Tax Liability for Personal Care Services Providers​​ 
  • 11-010A Reduced Payment Rates As Mandated by Assembly Bill 97 (Withdrawn on April 12, 2013)​​ 
  • 11-013醫師辦公室及診所就診次數限制的實施(已於5月28 、 2013撤回)​​ 
  • 12-010個人護理服務Program和 IHHS Plus 選項的授權工時減少 20%。​​ 
  • 12-024 AC非指定公立醫院報銷方法論(經認證的公共支出 (CPE))。(已於7月17、2013撤回)​​ 
  • 13-016涵蓋新合格移民和合法居留的孕婦和兒童。(已於8月14、2013撤回)​​ 
  • 14-011治療性寄養服務作為復健性心理健康服務​​ 
  • 16-003更新了用於調查投訴和現場監督的現行政策和程序。​​ 
  • 16-044允許向醫院提供補充報銷,用於向 Medi-Cal 受益人提供住院服務。​​ 
  • 16-045允許補償醫院向加州醫療保險受益人提供的門診服務。​​ 
  • 16-046 繼續 行使聯邦授權,調整 Medi-Cal 付費服務 (FFS) 門診放射服務提供者費率。​​ 
  • 17-003 急性住院密集康復服務背景​​ 
  • 17-042提議為 Medi-Cal 會員增加固定百分比的賠償選項,該選項適用於非工傷賠償相關的第三方和解金額為 25,000 美元或以下的會員。(已於12月1日、2日撤回)212017​​ 
  • 18-043提議允許向醫院提供補充報銷,最高可達總支付限額 (UPL),而不取代為 Medi-Cal 受益人提供住院服務的特定現有支付水平。(已於3月13、2020撤回)​​ 
  • 18-044提議允許向醫院提供補充報銷,最高可達總 UPL,而不取代為 Medi-Cal 受益人提供門診服務的特定現有支付水平。(已於3月13、2020撤回)​​ 
  • 19-0009在當地教育機構 Medi-Cal Billing Option Program (LEA BOP) 中新增校本視力保健服務。(於四月撤銷22,2022)​​ 
  • 20-0006提議修改藥物Medi-Cal (DMC) 治療Program中的物質使用疾患 (SUD) 服務,自 7 月1 、 2020起生效。 (已於1月26日、2022日撤回)​​ 
  • 20-0008提議修改California Medicaid 1915(i) 州殘疾人發展計劃,為特定服務提供者提供有時限的費率增長。 (已於6月9、2021撤回)​​ 
  • 20-0012建議修正加州發展障礙者 Medicaid 1915(i) 州計劃,以增加提供者類型和新的費率方法。(於六月撤銷9,2021)​​ 
  • 20-0032建議修訂加州發展障礙者 Medicaid 1915(i) 州計劃,為發展障礙者服務增加新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類型。(於六月撤銷9,2021)​​ 
  • 20-0046建議償付在學校進行 COVID-19 測試的費用。(撤回於二月25,2021)​​ 
  • 21-0003提議允許在與 COVID-19 公共衛生緊急事件 (PHE) 相關的危機穩定單元中延長停留時間。(已於2月22、2022撤回)​​ 
  • 21-0011根據議會第 79 號法案(2020 年),提議對獨立生活Program提供者實施限時費率上漲。 (已於5月26、2021撤回)​​ 
  • 21-0035提議實施 2021 年美國救援計畫法案的條款。(已於11月22、2021撤回)​​ 
  • 21-0023 和 21-0024 號提案擬更新為「目標族群 15:體弱多病者」和「目標族群 16:面臨機構安置風險者」提供有針對性個案管理 (TCM) 服務的地理區域。 (已於 12 月13 、 2021日撤回)​​ 
  • 19-0016建議將 ABP 與 SPA 19-0009 相協調,為 LEA BOP 提供全面的視力服務和眼鏡作為一項新服務。(已於11月2、2022撤回)​​ 
  • 23-0023提案建議繼續向
    醫療補助計劃Medi-Cal FFS按
    的緊急醫療航空運輸服務支付額外費用,期限為 7 月1 、 2023至 12 月31 、 2023 ,符合
    。 (已於 3 月22 、 2024撤回)​​ 
  • 24-0006提議實施下一輪費率改革調整,自 7 月1 、 2024起生效,並將有特殊醫療保健需求的兒童集體之家作為新的服務提供商,並將參與者主導作為自助支持服務的一種服務提供方式。(已於3月3日、4日撤回)222024​​ 
  • 24-0020、24-0021、24-0022、24-0023 和 24-0024 號提案擬向以下人群提供中醫服務:21 歲以下兒童、體弱多病者、面臨機構收容風險者、面臨不良社會心理後果風險者以及患有傳染病者。(已於10月1日、2日撤回)292024​​ 
  • 23-0041建議進行技術性修改,以明確中級護理機構也稱為 A 級護理機構,並將“發育障礙人士中級護理機構”改為“智力障礙人士中級護理機構”。(已於11月22、2024撤回)​​ 
  • 18-0007提議擴大地面緊急醫療運輸費用的定義,將消防車上最先到達現場的人員提供的預穩定服務納入其中,歸類為
    共享直接成本。(已於4月2、2025撤回)​​ 
  • 25-0001建議在南加州野火期間免除配藥的任何簽名規定 PHE。(於四月撤銷11,2025)​​ 
  • 20-0042建議向醫院提供額外的補充報銷,用於支付 2020-21 財政年度 Medi-Cal 受益人住院服務的費用。(已於9月30、2025撤回)​​ 
  • 21-0038建議向醫院提供額外的補充報銷,用於支付 2021-22 財政年度 Medi-Cal 受益人住院服務的費用。(已於9月30、2025撤回)​​ 
  • 24-0033提議增加一種替代支付方法,該方法要求管理式醫療計劃向參與的聯邦合格醫療中心進行報銷。(已於9月16、2026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