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利益聲明表格 700 申報截止日期
領職 / 初始聲明
| 檔案 | 截止日期 |
|---|---|
| 民選官員 | 入職後 3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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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守則第 87200 條指明的委任職位 或不受利益衝突守則涵蓋的 新成立董事會和委員會成 員 |
30 days after assuming office or 10 days after appointment or nomination if subject to Senate or judicial confirmation Submit an originally signed Form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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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 appointed positions (including newly-hired employees) designated in a conflict-of-interest code |
就職後 30 天(如需參議院確認,則為任命或提名後 30 天) 提交一份已簽署的 700 表格原件 |
| 新增至新或修訂的利益衝突守則中的職位 |
30 days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e code or code amendment Submit an originally signed Form 700 |
離職聲明
| 所有檔案者 | 離職後30天內 提交一份已簽署的700表格正本 |
年度報表
| 現有年度申報人 | 提交原本簽署的表格 700(如果日期為週末,截止日期將延長到下一個工作日) |
| 在上一年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提交就職聲明的申報人 | 在下一個年度申報週期的 4 月 1 日之前無需提交年度報表 (即,10 月任命31 、 2015 – 在 4 月1 、 2017之前無需提交年度報表)。年度報表將涵蓋您就職後的11月1、2015日至12月31、2015日期間。 |
經濟利益聲明表 700 是一份公開紀錄,民眾可以查閱七年。
有關表格 700 的問題:
請聯絡您所在部門的利益衝突聯絡員,或透過電子郵件將您的問題提交至: ConflictofInterestInquiry@dhcs.ca.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