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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局政策法律​​ 

參議院法案 231 (2001) - 福利與指示法第 141158 節​​ 

報銷法律法規​​ 

聯邦法規-《社會保障法》第十九條​​ 
聯邦法規 - 42 CFR,第 413 部分 - 合理成本償付原則​​ 

CMS 指南 -提供商報銷手冊​​ 

地方教育機構提供者的職責​​ 

California 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加州福利與制度法),第 7 章(從第 14000 節開始),以及在某些情況下,第 8 章(從第 14200 節開始);
加州法規,第 22 篇,第 3 分部(從第 50000 節開始)
加州教育法典》第 1、2、3、4、4.5 和 15 條,以及第 8800 和 49400 節。​​ 

LEA BOP 相關網站​​ 

教育部​​ 

LEA 間接成本費率​​ 

電子郵件地址​​ 

LEA 計劃/政策問題或意見、CRCS 與稽核問題,以及技術協助:LEA@dhcs.ca.gov
LEA CRCS 提交:lea.crcs.submission@dhcs.c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