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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S 指定設施
返回心理健康許可和認證
縣 LPS 指定設施是由縣指定進行評估和治療的精神健康治療設施,獲得國家衛生護理服務部批准,並獲得健康和安全守則第 1250 或 1250.2 條第 (a) 或 (b) 分部定義的醫療設施授權,或獲得美國衛生護理服務部認證,以提供精神健康治療。 指定設施可包括但不限於持牌精神科醫院、持牌精神科醫療設施和認證的危機穩定單位。
如果您對 LPS 指定有任何疑問,請聯繫:LPSInfo@dhcs.ca.gov
適用於與 WIC 相關的所有數據報告 § 5402,請參閱以下連結: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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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10/13/2025 11:53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