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 (DUI) 計劃
衛生保健服務部 (DHCS),物質使用障礙合規處,酒後駕駛 (DUI) 組,對加州所有酒後駕駛計畫發放執照並執行合規監督。酒後駕駛計畫的目標是減少完成州政府許可的酒後駕駛計畫的人再次酒後駕駛的次數;並為參加者提供解決與使用酒精和/或其他藥物相關問題的機會。
DHCS 目前為 472 個酒後駕駛計畫簽發執照,這些計畫在加州 58 個郡提供首次和/或多次犯罪計畫服務,高山縣的服務由鄰郡提供。
Wet Reckless Programs(魯莽 駕駛計畫) 為因魯莽駕駛被定罪且血液中含有可測量酒精的人士提供服務。
First Offender Programs(初犯者計畫 )是針對首次因酒駕而被定罪的人,他們必須完成州政府授權的三個月或九個月的計畫,視其血液酒精含量而定。
18 個月計畫的 服務對象為二次及二次以上的酒後駕駛者;而 30 個月計畫 的服務對象為三次及三次以上的酒後駕駛者。
這些計劃旨在使參加者能夠考慮態度和行為,支持積極的生活方式改變,並減少或杜絕酒精和/或藥物的使用。
請注意
自 2013-2014 年預算法案及相關立法通過後,酗酒與毒品計畫部 (ADP) 自 7 月起不再存在1 ,2013 。除了問題賭博辦公室之外,所有的 ADP 計畫和工作人員都轉移到健康照護服務部 (DH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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