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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提供者& 合作夥伴執照助產士申請資訊​​ 

持牌助產士申請信息​​ 

Midwives (licensed by the Medical Board of California) are required to submit their individual and/or group applications via PAVE (Provider Application and Validation for Enrollment). If you are submitting a group application, please ensure you also submit at least two rendering applications in PAVE in order to form your group.​​ 

根據《福利與機構法典》第14043.75(b)條,申請加入加州醫療Program Medi-Cal的持證助產士服務提供者的要求已更新。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題為“更新的 Medi-Cal 設立營業場所註冊要求和持證助產士和註冊護士助產士的程序”的監管提供者公告,以及 8 月1 、 2024日舉行的利益相關者聽證會的問答文件。此外,請參閱如何根據您的實體類型在 PAVE 上提交申請的說明:​​ 

授權​​ 

在申請Medi-Cal之前,請先向California醫療委員會查詢,以確保您符合所有執照要求。​​ 

所需文件​​ 

接下來,收集下面列出的所需文件(視適用),以便在完成 PAVE 申請時將它們上傳到 PAVE。 請確保上傳的文件易於閱讀。​​ 

1. 申請人需持有California助產士執照。​​ 

二.申請人的駕駛執照或州發出的身份證(在美國 50 或哥倫比亞特區發行)。​​ 

3. 專業責任保險證明,每次理賠金額不少於 10 萬美元,年度累計金額不低於 30 萬美元。可接受的證明文件是由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證明或聲明單,其中包含保險公司的名稱、被保險人的姓名、生效日期和承保範圍。注意:提供者的姓名必須與California助產士執照上的姓名一致,並且必須出現在專業責任保險的驗證文件中。​​ 

4. 對於「個人獨立註冊」 :如果未使用社會安全號碼,則需提交目前美國國稅局 (IRS) 產生的文件,以驗證聯邦雇主識別號碼 (FEIN) 。唯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 IRS 簽發的 147-C 號信函、IRS 出具的 941 表格(雇主季度聯邦納稅申報表)、IRS 出具的 8109-C 表格(存款憑證)或 IRS 出具的 SS-4 表格(僅限 FEIN 分配的正式確認通知)。注意:申請表上申請人或提供者的法定姓名必須與國稅局所發出的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申請人/提供者必須是國稅局文件中所列實體的所有者或負責人。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美國國稅局(800) 829-4933。​​ 

5. 對於「個人獨立保險」:商業責任保險證明(商業責任險、一般責任險、綜合責任險或辦公室保險),每次索賠金額不少於 100,000 美元,年度累計金額不低於 300,000 美元。可接受的證明文件可以是自保證明,也可以是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證明或聲明單,其中包含保險公司的名稱、被保險人的姓名和營業地址、生效日期和承保範圍。注意:申請表上的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如適用,包括套房號碼)必須與保險證明或聲明單上的被保險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6. 對於「個人獨立投保」:如果您的企業有一名或多名員工,則根據California法律,您需要提供工傷賠償保險證明。 可接受的證明文件可以是自保證明,也可以是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證明或聲明單,其中應包含保險公司的名稱、被保險人的姓名和營業地址以及生效日期。如果不需要工傷賠償保險,則必須給予解釋。注意: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必須與保險憑證上的被保險人的姓名和地址一致。​​ 

7.​​  F​​ 或「個人獨立註冊」:如果營業場所不是申請人或提供者的財產,則需簽署租賃協議。注意: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必須與租賃協議上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8. 對於「個人獨立註冊」:任何開展業務活動的城市和/或縣的當地營業執照、稅務證明和許可證。注意:申請表上的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必須與所有當地許可證和執照上的企業名稱和營業地址完全一致。如果不需要營業執照/許可證,請提交您所在城市/縣的書面聲明,表明您的企業不需要任何執照或許可證。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您所在城市的營業執照辦公室和/或訪問California州縣協會,點擊“ California州的縣”鏈接,然後選擇“縣網站”。​​ 

9. 對於「個人獨立註冊」 :如果使用虛構的商業名稱,並且該商業名稱與申請表上的法定名稱不同,則需要提供由主要營業場所所在縣簽發的已登記/蓋章的虛構商業名稱聲明 (FBNS )。例如,對於公司而言,除州務卿處登記的公司名稱外,任何其他名稱都需要 FBNS。注意:申請表上的申請人或提供者的企業名稱和企業地址、所有當地營業執照/許可證以及 FBNS 必須完全一致。要確定提交虛構商業名稱的適用縣級機構,請訪問California州縣協會,點擊“ California州的縣”鏈接,然後選擇“縣級網站”。​​ 

10.​​  對於“個人獨立註冊”​​ '​​ 如果您的企業是公司,可以透過附上州務卿處備案的公司章程副本,以及董事和高階主管的姓名和職務清單(包括每個人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百分比)來避免處理延誤。如需核實或更改公司名稱和/或狀態,或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California國務卿商業門戶網站,點擊“ California企業搜索”鏈接或其他相關鏈接。​​ 

11.​​  對於「個人獨立報名」:如果您的企業是合夥企業,則需要一份已完整簽署的合夥協議。為避免處理延誤,請註明實體是普通合夥企業還是有限合夥企業,並提交以下資料:​​ 

a) 對於一般合夥人,列出所有合夥人的清單,其中包含每個合夥人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益百分比;或​​ 

b) 對於有限合夥人,指明一般合夥人的資料,以及所有合夥人清單,其中包含每個合夥人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益百分比。​​ 

如需核實或更改您的合夥企業名稱和/或狀態,或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California國務卿商業門戶網站,點擊“ California企業搜索”鏈接或其他相關鏈接。​​ 

12.​​ 對於「個人獨立註冊」:繼承人責任及連帶責任協議( DHCS 6217 ),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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