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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提供者& 合作夥伴Medi-Cal 門診政策信函

中醫診所政策信

診所政策信函(CPL)傳達信息,和/或解釋聯邦或州級別的政策或程序的變化,並根據美國法例(USC)第 42 章第 1396 (a) (2) (B) 和 1396 (a) (2) (C) 第 1396 (a) (2) (C) 條所述,向聯邦合格健康中心(FQHC)和農村健康診所(RHCs)提供指導有關如何實施更改營運基礎。 

根據《福利 & 機構守則》14132.100 第 (r) 條,衞生署署長可根據《政府守則》第 3 部第 1 部第 3.5 章(第 11340 條開始)或政府守則第 2 章,在不採取監管行動的情況下,透過提供者公告或類似指示實施、解釋或詳述本條。DHCS 應通知並諮詢有關人士和適當的利益相關者,在執行、解釋或具體制定本條款的條文,包括以下所有條文:

  1. 以書面通知供應商代表建議的行動或更改。有關通知及適用的供應商公告草稿或類似指示,須在會議開始前至少 10 天發出,如上述。
  2. 安排至少與有關人士和適當利益相關者一次會議,以討論建議的行動或變更。
  3. 考慮就建議行動或變更提供書面意見,部門須與發出適用的最終書面供應商公告或類似指示一併提供摘要的書面回應。
  4. 提前至少 60 天提供建議行動或變更生效日期的通知。 

Note: CPLs were not issued prior to January 1, 2025. DHCS now issues guidance to FQHCs and RHCs exclusively through CPLs. If you have questions concerning a specific CPL or require additional policy clarification, please email: FQHCBenefitsandRates@dhcs.ca.gov.

清單服務: 清單服務訂閱

此電子郵件服務(ListServ)已創建,因此有興趣的利益相關者,例如倡導者,消費者,縣,立法人員,提供商和州協會,可以收到有關持份者意見的 CPL 的相關更新。

診所政策信函

  • CPL 26-001(草案):CPL 26-001 將為聯邦合格醫療中心 (FQHC) 和鄉村醫療診所 (RHC) 向加入管理式保健計劃的 Medi-Cal 會員提供只限州內的服務制定 Medi-Cal 補償政策,自 7 月1 日及之後的服務日期起生效、2026

根據 WIC 第 14132.100 條第 (r) 款,於 6 月17 2026上午 10:00 至 11:00 與相關各方和適當的利益相關者舉行了會議,討論擬議的診所政策信函。會議以網路研討會的形式舉行。請查看以下連結中的 PowerPoint 投影片:

 FQHC RHC SOS MCP Webinar

DHCS將於6月24 2026星期三)上午10:30舉行問答網路研討會。上午 11:00本次會議將以網路研討會的形式舉行,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加入並註冊:針對聯邦合格醫療中心 (FQHC) 和鄉村醫療中心 (RHC) 在管理式醫療服務體系中僅限州內提供的服務的報銷變更的後續網路研討會

DHCS 現正要求有關各方和適當的利益相關者就建議的變更提供反饋和意見。請使用 192026利害關係人意見回饋矩陣 ,於 6 月(星期五) 前將回饋和意見提交至 FQHCBenefitsandRates@dhcs.ca.go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