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地面緊急醫療運輸補充報銷專案
GEMT專案概覽
California福利與機構法典(W&I法典)第14105.94條 於 10 月2 、 2011頒布,授權實施地面緊急醫療運輸服務 (GEMT) 補充報銷Program 。 這項基於經認證的公共支出 (CPE) 的自願性Program為向Medi-Cal受益人提供 GEMT 服務的合格政府實體提供了額外的資金。 美國Medicare和Medicaid服務中心 (CMS) 於 9 月4 、 2013批准了州計劃修正案(SPA) 09-024 ,授權聯邦政府支付基於Medi-Cal Fee-for-Service運輸未補償成本的補充報銷款項,自 1 月30 、 2010生效。 根據W&I法典第14105.94(i)條,根據 SPA 09-024 描述的補充 Medi-Cal 報銷於 1 月 1、2023 日失效。
GEMT 專案資格
根據《福利與機構法典》(W&I法典)第14105.94條的規定,公有製GEMT服務提供者要符合該Program資格,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 向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受益人提供 GEMT 服務(在SPA 09-024中進一步定義),
- 在申請期間成為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提供者,並且
- 由符合資格的政府實體擁有或經營,包括州、市、縣、市縣、消防區、特區、社區服務區、醫療保健區或聯邦認可的印第安部落。
選擇參加 GEMT 計畫的合格醫療服務提供者還必須:
- 與健康照護服務部 (DHCS) 簽訂「提供者參與協議」(PPA),且
- 同意向 DHCS 償付其分配的與監督該計劃相關的行政費用。
GEMT報銷
符合參與該Program資格的 GEMT 服務提供者每年透過填寫 CMS 批准的成本報告表獲得補充報銷款項。 補充報銷款項是根據公共醫療機構已發生的 CPE 的聯邦財政參與情況申請的。補充報銷金額是根據 CMS 在SPA 09-024中批准的方法確定的
如何聯絡我們
如果您對 GEMT Program有任何疑問,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GEMT@dhcs.ca.gov 。
政策和程序信件
PPL 25-001
11 月11,2025 - 公有或公營地面緊急醫療運輸提供者補充補償計劃下的行政費用補償。
PPL 14-001
2014 年 12 月 18 日 – 允許報銷 GEMT 合約計費和會計服務費用。
PPL 14-002
2014 年 12 月 18 日 – 與其他公共提供者簽訂合約提供 GEMT 服務的公共提供者的資格。
PPL 13-001
2013 年 9 月 30 日 – 與私人提供者簽訂合約提供 GEMT 服務的公共提供者的資格。
PPL 13-002
2013 年 11 月 21 日 – 將提供者的財務財政年度與州財政年度的成本報告要求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