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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提供商& 合作夥伴雜項常見問題 (PED)​​ 

雜項常見問題 (PED)​​ 

1.Medi-Cal 受益人從何處取得 Medi-Cal 提供者的名單?Medi-Cal 受益人需聯絡當地的縣健康與人類服務辦公室,以獲得縣內 Medi-Cal 提供者的名單。 您可在DHCS 網站上找到當地縣辦公室的清單。​​ 


2.替代醫師是否必須申請成為 Medi-Cal 提供者? 在向 Medi-Cal 受益人提供暫代服務時,代替積極登記 Medi-Cal 醫生的暫代醫生無需登記為 Medi-Cal 醫生。​​ 

Medicaid 資訊發布 MA01-19,《臨時醫生和互惠計費程序》,自 8 月1 、 2001起生效,允許醫生按照以下指南對臨時醫生進行計費:​​ 

• Locum tenens 是指醫生聘請替代醫生在正式醫生因病、懷孕、休假或繼續醫學教育等原因缺席時接管其專業工作,並且正式醫生可以像自己提供服務一樣,對替代醫生的服務進行收費並收取費用。這些代班醫生通常被稱為「臨時醫生」。為受益人提供的服務並不限於一般醫師的診間。​​ 

- 當代班醫師在正式醫師缺席期間代班,但不超過連續 90 天。​​ 

- 當代班醫師在正式醫師缺勤和/或待命時代班,但不超過連續 14 天時,即會發生互惠計費。​​ 

3.如何在我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檔案中增加或刪除 CHDP 編號?​​ 

您需要致電 (650) 573-2877 聯絡 CH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