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條例草案 97 百分之十藥房支付減免
**注意:有關 AB 97 追償流程的信息,請參閱 97 法案藥房追償 EPC 常見問題解答 。
2011 年第 3 號法令(AB 97)要求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 ) 對Medi-Cal Program中的大多數服務類別(包括藥房)實施高達 10% 的支付削減。 DHCS 已獲得聯邦政府批准,實施 10% 的藥房付款削減,自 6 月1 1 日、22011 日生效。
1 月30日, 2014 , DHCS收到通知, Medicare和Medicaid服務中心 (CMS) 批准了州計劃修正案(SPA) 12-014 。 此特別授權書批准了DHCS關於豁免特定藥品和/或藥品類別,或特定藥房供應商不受AB 97法案相關10%支付削減影響的標準和要求,並授權據此實施豁免。該SPA的CMS核准函以及所有其他DHCS SPA的資訊都已發佈在網站上。
此頁面為利益相關者提供有關實施 10% 藥房費減免、申請豁免程序以及 10% 減免和/或豁免的其他更新的信息和更新。
報告
截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AB 97 豁免藥品清單及 NDC 代碼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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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apeutic Drug Categories Subject to AB 97 Exemption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