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助理申請信息
醫師助理必須透過 PAVE(註冊提供者申請和驗證)提交申請。
授權
在申請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之前,請先諮詢加州醫師助理委員會,以確保您符合所有許可要求。
所需文件
接下來,收集下面列出的所需文件(視適用),以便在完成 PAVE 申請時將它們上傳到 PAVE。 請確保上傳的文件易於閱讀。
- 加州醫師助理執照、申請人主管醫師的加州醫療執照以及申請人僱用提供者的加州醫療執照(如果適用且與主管醫師不同)。
- 駕駛執照或州發行的身份證(在美國 50 地區或哥倫比亞特區發行)適用於以下各項目:
- 持牌醫生助理申請人
- 申請表上名稱的監督醫生
- 簽署僱主提供者申請的人。 除非僱主提供者是公司、政府實體或非營利組織,否則該簽名必須是僱主提供者的簽名。 如果僱主提供者是以上三種實體類型之一,並且申請將由供應商以外的人簽署,請提交文件,以識別簽署人有權合法約束該公司或非營利組織或代表政府實體的權力。
- 如果未使用社會安全號碼,則需提交美國國稅局 (IRS) 簽發的最新文件,以驗證聯邦雇主識別號碼 (FEIN) 或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 (ITIN) 。唯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 IRS 簽發的 147-C 號信函、IRS 出具的 941 表格(雇主季度聯邦納稅申報表)、IRS 出具的 8109-C 表格(存款憑證)或 IRS 出具的 SS-4 表格(僅限 FEIN/ITIN 分配的正式確認通知)。注意:申請表上申請人或提供者的法定姓名必須與國稅局所發出的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申請人/提供者必須是國稅局文件中所列實體的所有者或負責人。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美國國稅局網站或致電 (800) 829-4933。
- 職業責任保險證書 每項索賠的賠償金額不少於 10 萬美元,年度累計賠償金額最低為 30 萬美元。可接受的證明文件是由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證明或聲明單,其中包含保險公司的名稱、被保險人的姓名、生效日期和承保範圍。注意:提供者的姓名必須與California醫師助理執照上的姓名一致,並且必須出現在專業責任保險的核實文件中。
- 持證醫師助理的就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