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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提供者& 合作夥伴醫師擁有的手術中心或手術診所申請資訊​​ 

醫生擁有的外科中心或外科診所申請信息​​ 

如果您的手術中心沒有任何醫生持有的股份,那麼您需要聯繫California公共衛生部許可和認證部門,以了解有關註冊成為Medi-Cal提供者的信息,而不是透過 PED 註冊。​​ 

醫生擁有的外科中心和外科診所提供者必須通過 PAVE(提供者申請和註冊驗證)提交個人和/或團體申請。​​ 

申請費​​ 

自 1 月 1、2013 日起,申請註冊成為醫生所有製手術中心或外科診所的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時繳納申請費。加州Medi-Cal補助計畫申請費要求符合聯邦法規第42章第455.460條監管規定 供應商公告提供了有關此要求的具體資訊。有關當前申請費信息,請參閱 Medi-Cal 提供者註冊部門頁面的資源部分。​​ 

認可及聯邦醫療保險認證​​ 

在申請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之前,您的手術中心/診所必須獲得聯邦醫療保險認證的批准。 外科診所可以透過加州醫療委員會網站上列出的聯邦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認證組織尋求聯邦醫療保險認證資格。​​ 

所需文件​​ 

接下來,收集下面列出的所需文件(視適用),以便在完成 PAVE 申請時將它們上傳到 PAVE。 請確保上傳的文件易於閱讀。​​ 

1.聯邦醫療保險認證批准。​​ 

2. 提供者的駕駛執照或州政府頒發的身份證(在美國 50 個州或哥倫比亞特區頒發),或簽署申請且有權代表申請人或提供者簽署申請的人的身份證。除非提供者是公司,否則簽名必須是提供者本人的簽名。如果提供方是公司,而申請將由提供者以外的人簽署,請提交公司章程中明確簽署人有權代表公司簽署申請的章節副本。​​ 

3. 如果未使用社會安全號碼,則需提交美國國稅局 (IRS) 簽發的最新文件,以驗證聯邦雇主識別號碼 (FEIN) 或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 (ITIN) 。唯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 IRS 簽發的 147-C 號信函、IRS 出具的 941 表格(雇主季度聯邦納稅申報表)、IRS 出具的 8109-C 表格(存款憑證)或 IRS 出具的 SS-4 表格(僅限 FEIN/ITIN 分配的正式確認通知)。注意:申請表上申請人或提供者的法定姓名必須與國稅局所發出的文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申請人/提供者必須是國稅局文件中所列實體的所有者或負責人。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美國國稅局網站或致電 (800) 829-4933。​​ 

4. 在開展業務活動的任何城市和/或縣的當地營業執照、稅務證明和許可證。注意:申請表上的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必須與所有當地許可證和執照上的企業名稱和營業地址完全一致。如果不需要營業執照/許可證,請提交您所在城市/縣的書面聲明,表明您的企業不需要任何執照或許可證。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您所在城市的營業執照辦公室和/或訪問California州縣協會網站,點擊“ California州的縣”鏈接,然後選擇“縣網站”。​​ 

5. 如果使用虛構的商業名稱,並且該商業名稱與申請中的法定名稱不同,則需要提供由主要營業場所所在縣簽發的已登記/蓋章的虛構商業名稱聲明(FBNS)。例如,對於公司而言,除州務卿處登記的公司名稱外,任何其他名稱都需要 FBNS。注意:申請表上的申請人或提供者的企業名稱和企業地址、所有當地營業執照/許可證以及 FBNS 必須完全一致。要確定提交虛構商業名稱的適用縣級機構,請訪問California California協會網站,點擊“ California各縣”鏈接,然後選擇“縣級網站”。​​ 

6.如適用,需提供California稅務局核發的銷售許可證。 注意:申請表上的申請人或提供者的企業名稱和企業地址必須與銷售許可證上的企業名稱和企業地址一致。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平等委員會網站或致電 (916) 445-6362。​​ 

7. 如果您的企業是合夥企業,則需要簽署完整的合夥協議。為避免處理延誤,請註明實體是普通合夥企業還是有限合夥企業,並提交以下資料:​​ 

  • 對於一般合夥人,所有合夥人的清單,其中包含每個合夥人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益百分比;或​​ 
  • 對於有限合夥人,請提供識別一般合夥人的資訊,以及所有合夥人清單,其中包含每個合作夥伴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益百分比。​​ 

如需核實或更改您的合夥企業名稱和/或狀態,或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California國務卿商業門戶網站,點擊“ California企業搜索”鏈接或其他相關鏈接。​​ 

8. 如果您的企業是公司,可以透過附上州務卿處備案的公司章程副本,以及董事和高階主管的姓名和職位清單(包括每個人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百分比)來避免處理延誤。如需核實或更改公司名稱和/或狀態,或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加州州務卿商業門戶網站,點擊“加州企業搜尋”鏈接或其他相關連結。​​ 

9.商業責任保險證明(商業責任險、一般責任險、綜合責任險或辦公室保險),每次索賠金額不少於 100,000 美元,年度累計金額不低於 300,000 美元。可接受的證明文件可以是自保證明,也可以是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證明或聲明單,其中包含保險公司的名稱、被保險人的姓名和營業地址、生效日期和承保範圍。注意:申請表上的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如適用,包括套房號碼)必須與保險證明或聲明單上的被保險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10.專業責任保險證明,每次理賠金額不少於 100,000 美元,年度累計金額不低於 300,000 美元。可接受的證明文件是由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證明或聲明單,其中包含保險公司的名稱、被保險人的姓名、生效日期和承保範圍。注意:提供者的名稱必須與California臨床實驗室許可證上的名稱一致,也必須出現在專業責任保險的驗證文件中。​​ 

11. 根據California法律,如果您的企業有一名或多名僱員,則必須提供工傷賠償保險證明。 可接受的證明文件可以是自保證明,也可以是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證明或聲明單,其中應包含保險公司的名稱、被保險人的姓名和營業地址以及生效日期。如果不需要工傷賠償保險,則必須給予解釋。注意: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必須與保險憑證上的被保險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12. 如果營業場所不是申請人或提供者的財產,則需簽署租賃協議。注意:申請人或提供者的姓名和營業地址必須與租賃協議上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完全一致。​​ 

13.繼承人責任及連帶責任協議( DHCS 6217 ),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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