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22 藥物 Medi-Cal 常見問題
攝取量
1.在制定醫療必要性聲明時,是否需要特定的措辭?
醫療總監負責為醫療服務提供者制定和實施醫療政策和標準。請參閱這些法規,以瞭解 heshe 要求的任何有關醫療必要性的特定語言。
22 CCR § 51341.1. (b)(28)(A)(i)(c)
有關 SUD 醫療主任的所有職責,請參閱 (b)(28)(A)(i)。
2.DSM 代碼是否需要出現在入院記錄、治療計畫或兩者上?(除了 ICD 10 代碼之外)
目前,第 22 章只要求在治療計畫中列出診斷。
22 CCR § 51341.1. (h)(2)(A)(i)(g)
3.是否允許認證顧問將適當的 DSM 診斷記錄在接診診斷表格和治療計畫上,然後在醫師審核/簽名之前放入我們的電子健康記錄 (EHR)?
第 22 篇允許治療師、醫師助理或執業護士在其各自的執業範圍內,對每位受益人進行藥物使用障礙評估。 進行診斷的個人應在受益人的記錄中記錄診斷的依據。 醫生應在治療計劃上簽名並註明日期,以記錄對診斷的認可。
22 CCR § 51341.1. (h)(1)(A)(v)(b)
22 CCR § 51341.1. (h)(1)(A)(vi)
4. 醫師能否在不進行面對面接觸的情況下,審查與入院治療相關的所有文件並確定醫療必要性?
是的,第 22 章並未規定受益人在接受治療之前必須與醫生進行面談。 第 22 篇僅要求醫師在受益人入院接受治療之日起三十 (30) 個日曆天內審查每位受益人的個人、病史和藥物使用史。
22 CCR § 51341.1 (h)(1)(A)(iii)
5. 第 22 條是否規定了完成入學/入學程序所需的時間或次數?服務提供者能否在完成入院/接收流程的當天完成ASI評估?
否,《標題 22》並未規定接納程序應持續多久,因為接納是基於服務提供者的政策和受益人的需求。 此外,醫療服務提供者不能在同一天要求報銷相同服務的費用。
22 CCR § 51341.1 (b)(13)
22 CCR § 51490.1 (b)
6. 我們還需要使用健康問卷嗎?
Title 22 並無規定必須使用特定的健康問卷表格。 AOD 計劃認證標準指的是健康問卷表格 ADP 10100 A-E,即現在的 DHCS 5103。醫療服務提供者可以使用 DHCS 5103 作為入院程序的一部分,或制定一份健康問卷以符合 Title 22 所要求的入院內容。如果通過 AOD 認證,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健康問卷必須至少包含 DHCS 5103 中的資訊。
22 CCR § 51341.1. (h)(1)(A)(ii)& (iii)
AOD 酒精和藥物認證標準 第 12020 節
治療規劃
1. 您是否將接診過程中發現的所有「問題」都列為每個治療計畫的目標?
在入院和評估過程中發現的所有問題都必須列為治療計劃中的問題說明。 但是,治療人員認為適當時,有些問題陳述可以延遲。
22 CCR § 51341.1. (h)(2)(A)(i)(a)
2. 治療方案是否需要包含一定數量的目標/問題/等等?
第 22 章並不要求特定數量的問題說明或目標。 問題說明應該反映透過接納和評估程序所確定的內容。
22 CCR § 51341.1. (h)(2)(A)(i)(a)(b)
3.在治療計劃中,每週兩次的小組活動頻率是否足夠,還是需要更明確的規 定?
這取決於治療方式和所需的護理等級。第
條僅規定了所需的最低互動次數。22 CCR § 51341.1(d)(2)(A)
22 CCR § 51341.1. (h)(2)(A)(i)(e)
22 CCR § 51341.1. (h)(4)(A) {cph0} 22 CCR § 51341.1. (h)(A)
22 CCR § 51341.1. (h)(4)(B)
4.目標日期」可以大於治療計劃的 90 天有效期嗎?
治療方案必須反映受益人的個人化需求。因此,第22條並未規定目標
具體期限。22 CCR § 51341.1. (h)(2)(A)(i)(d)
5. 是否必須列出附屬服務以及個人和團體?
輔助和團體服務(包括頻率)必須記錄在受益人的治療計劃中。入院、治療計畫、危機和出院計畫不需要記錄在治療計畫中。
22 CCR § 51341.1. (h)(2)(A)(i)(e)
6.在簽名欄上註明「主要輔導員」是否足以符合 DMC 對治療計畫上「指定主要輔導員」的要求?
是的。
22 CCR § 51341.1 (h)(2)(i)(f)
7.如果 SUD 顧問收集了制定徹底治療計劃所需的適當資訊,那麼醫療主任是否可以透過電子健康記錄 (EHR) 簽署治療計劃而無需面談?
醫師負責審查治療方案,並確定治療是否具有醫學必要性。醫生無需與受益人進行面對面交流。
註:參閱22 CCR § 51341.1(h)(1)(A)(v)診斷要求包括:必須在受益人記錄中記錄診斷依據。醫師在治療計畫上的簽名(包括受益人的診斷)並不符合醫師(或治療師、醫師助理或執業護理師)記錄診斷依據的要求。
22 CCR § 51341.1. (h)(2)(A)(ii)(c)
8. 心理學家、執照臨床社會工作者、婚姻與家庭治療師或實習生可以簽署更新後的治療方案嗎?
如果醫師沒有開藥,心理學家可以代替醫師在更新的治療計畫上簽名,以記錄醫療必要性。LCSW、MFT 和實習醫師可以治療師或顧問的角色簽署治療計畫,但不能取代醫師判定醫療必要性的角色。
22 CCR § 51341.1 (h)(2)(A)(iii)(c)
輔導
1.有多少次危機和輔助療程可以向藥物 Medi-Cal 報帳?
Title 22 並未規定可向 DMC 開立帳單的個人諮詢次數上限。 但是,要符合 DMC 的帳單資格,危機干預和附帶服 務必須符合 Title 22 的定義。
22 CCR § 51341.1 (b) (4)
22 CCR § 51341.1 (b) (7)
2.只要提供了 3 天/3 小時的 IOT 服務,如果受益人錯過了其中一組,您是否仍可收取 IOT 服務費用?
物聯網服務按日打包費率計費。只要每天提供至少 3 小時的服務,並且每周至少提供 3 天的服務,服務提供者就可以向 DMC 收取所提供服務的費用。
3.青少年 IOT 服務每周 3 天 3 小時的要求是否相同?
是的,第 22 條中關於青少年計畫的 IOT(強化門診治療,以前稱為日間復健治療)沒有做出任何區分,因此每週 3 天、每天 3 小時的規定適用於青少年計畫。
4.小組會議不足 90 分鐘或受益人參加小組會議不足 90 分鐘,如何按比例計算?
有關按比例分攤的要求,請參閱22 CCR § 51516.1 (a)(3)(A)(1)(2);有關按比例分攤的說明,請參閱DMC 計費手冊。
5.我們是否可以在同一天收取一次個別診療的入院費用、另一次個別診療的評估費用,以及我撰寫進度記錄的費用?
如果第二項服務不是重複服務,且/或與先前在同一天提供給受益人的服務相同,則允許在同一天開立個人諮詢服務的多項服務帳單。 評估被視為入會程序的一部分,兩次入會不能在同一天進行。用於撰寫進度記錄的時間不屬於應開立帳單的 DMC 服務。
22 CCR § 51341.1 (b)(13)
22 CCR § 51341.1 (d)(2)(B)
22 CCR § 51490.1 (b)
6.服務提供者是否可以按比例為透過 ODF 或 IOT 方式接受治療的受益人提供個人輔導,還是只能為團體提供個人輔導?
- 是,ODF 服務提供者可以按比例分配個人和團體輔導服務。 如果個人和/或小組輔導時間少於 50 分鐘,服務提供者必須按照22 CCR § 51516.1 (a) (3) (A) (1) (2)中的定義按比例提供服務。
- IOT 會話天數不可按比例計算,因為這是捆綁式費率。 服務提供者必須每週 3 天提供至少 3 小時的小組服務,才能收取 IOT 服務費用。
22 CCR § 51516.1 (a)(3)(A)(1)(2)
7.與青少年及其教師的個別談話是否可作為附帶服務收費?
不,重要人物必須與受益人有私人關係。 根據 Title 22,教師被視為「官方」或「專業」。
22 CCR § 51341.1. (b)(4)
8.青少年受益人在接受治療期間滿 18 歲時,有哪些規定?從臨床角度來看,將受益人轉移到我們的成人計畫,還是繼續在我們的青少年計畫中為受益人提供服務更為適當? 如何影響帳單?有哪些最佳做法?
第 22 章未提及最佳實務或服務是否符合臨床需求。在此情況下,醫療服務提供者只有在認證學校提供服務時,才能為團體輔導服務開立帳單。
22 CCR § 51341.1 (b)(11)
9. 如果受益人改變治療方式,例如從 ODF 改為 IOT,提供者是否必須讓受益人出院並完成出院計畫?
如果受益人在同一醫療服務提供者/機構內從 ODF 變更為 IOT,您必須更新治療計劃。只有當受益人遷移到不同的認證地點或遷移到不同的認證醫療服務提供者時,才需要為受益人辦理出院手續。
22 CCR §51341.1 (h)(2)(iii)(a)
10.當受益人從圍產期 ODF 轉換到非圍產期 ODF 計畫時,如果就診於相同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機構,我們是否需要出院或只需修改或制定新的治療計畫?
受益人在同一醫療服務提供者/機構內從圍產期 ODF 轉換為非圍產期 ODF,不需要更新治療計畫,除非問題識別或治療重點有所改變。 但是,如果從圍繞產期變更為非圍繞產期完全是由於受益人不再符合圍繞產期提高費率的資格,且治療重點沒有改變,則無需更新治療計畫。
22 CCR § 51341.1 (h)(2)(iii)(a)
進度說明
1.當醫療服務提供者從硬複本檔案過渡到電子健康記錄 (EHR) 時,有哪些簽名要求?例如,在接受 EHR 培訓的第一個月內,輔導員忘記在七天內完成筆記。
簽名準則在 Title 22 中有所說明,不論使用何種文件方式,都必須符合簽名準則。
22 CCR § 51341.1.
22 CCR § 51341.1. (h)(3)(B)
2.Title 22 是否要求輔導員為治療計畫撰寫完整的說明?治療計畫的文件是否足夠?
諮商師必須為每次個人諮商和團體諮商撰寫一份包含必要內容的進度記錄。
22 CCR § 51341.1. (h)(3)(A)
22 CCR § 51341.1. (h)(3)(B)
3.每份進度記錄是否需要提及治療計劃中的每個問題?
不,進度記錄必須反映治療計劃問題、目標、行動步驟、目標和/或轉診的進度或缺乏進度的情況;但是,法規並不要求在每份進度記錄中處理每項問題說明。
22 CCR § 51341.1.
22 CCR § 51341.1. (h)(3)(B)
團體簽到表
1.如果受益人使用鉛筆簽到群組,您是否可以恢復?
不是,法規只規定姓名必須打字或列印清楚,並附上參與者的簽名。
22 CCR § 51341.1. (g)(2)(E)
2.Title 22 規定簽到表,但 Title 42 CFR Part 2 則禁止「附帶揭露」,因為根據定義,「附帶揭露」是在簽到過程中發生的。您對於如何協調衝突有什麼建議嗎?
入院時的標準程序應包括保密聲明和資訊保密協議。
持續服務理由
1.在「繼續治療的理由」文件中,由誰負責判定受益人的預後情況?是諮詢師還是醫師?
治療師或諮商師應審查受益人的進展和繼續接受治療服務的資格,並建議受益人是否應該繼續接受服務。雖然諮商師可以向醫生提交預後建議,
最終由醫生負責審查並做出受益人的預後最終決定。22 CCR § 51341.1。 (h)(5)(A)(一)(二)(e)
2.如果醫生在 6 個月時不批准持續服務的理由,我們該如何執行 30 天出院計劃?
在五到六個月之間完成持續服務的理由,可為完成出院計畫提供 30 天的時間。
22 CCR § 51341.1. (h)(5)(A)(i)(ii)(e)
22 CCR § 51341.1. (h)(6)(A)
釋放
1. 如果受益人已達到所有目標,但從未提交治療計劃中確定的目標之一——所需的體檢報告副本,這是否算作成功出院?
第 22 章未涉及「成功釋放」。 如需有關 CalOMS Tx 的更多資訊,請致電 DHCS 的 IT 服務台 (916) 440-7000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ITServiceDesk@dhcs.ca.gov。
公平聽證會
1. 當受益人因安全性原因被解除資格時,例如,受益人威脅要傷害另一受益人,而您又無法提供 10 天通知(基於安全考量),那麼如何執行公平聽證要求?
聽證要求指的是資格和福利,因此不適用於因安全原因
退役的情況。22 CCR § 51341.1. (p)
雜項
1.如果我們使用電子健康記錄 (EHR),DHCS 是否會在審核時要求提供文件的硬複本?
DHCS 在審核時可能會要求提供任何文件的硬複本。
州/縣合約 - 特別條款和條件 (7)(c)
2.我們可以為 UA(藥物測試)向 DMC 開具帳單嗎?
身體樣本篩檢的費用不屬於可收費的服務,因為它已被列入醫療服務提供者可收費的行政費用中。
3.可否向 DMC 受益人收取「行政費用」?例如受益人有責任及時提交治療狀況報告的要求。有時候,受益人可能會在開庭前 1 小時要求報告。為了幫助受益人保持責任感,是否可以收取少量「費用」?費用可以是 1 美元或 5 美元?
供應商必須接受 DMC 服務資格作為全額付款。不得向受益人收取任何費用。
22 CCR § 51341.1. (h)(7)
4.在對我們的服務提供商進行年度方案/財務審核時,是否要求各縣審核特定的時間段?
各縣必須至少每年監督一次 DMC 提供者;財政年度或日曆年度均可,但必須保持一致。
州/縣合約:附錄 A,第五部分,第 4.B.1.b 節
5. ODF是否有效是否要求受益人只能以禁慾為目標?我們能否在治療中應用減少傷害的措施?
治療應該因人而異,並符合受益人的最佳利益。 第 22 章確實提到禁欲或減少傷害。
請將您的問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DMC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