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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服務加州醫療保險資源如何授權豁免?​​ 

如何授權豁免?​​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必須獲得聯邦政府的批准才能管理Medi-Cal豁免。 申請新的豁免通常需要事先獲得州立法機構的授權。​​ 

聯邦政府批准Medicaid補助豁免的標準通常基於政策——衛生與公眾服務部(DHHS)尤其是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MS)對Medicaid法律法規的解釋和應用——而不是僅僅基於法律。 最重要的要求是成本效益或預算中立。擬議的變更不得使聯邦政府的支出超過同期傳統Medicaid人口的預期Medicaid支出。​​ 

第 1915 條豁免不得超過按服務收費的等效成本。這些豁免無需帶來成本節約,只要成本不超過聯邦按服務收費的等效金額,即可在豁免期內保持預算中立。​​ 

第 1115 條豁免須證明實際成本將減少,或在豁免期間,開支增長率將比沒有豁免的情況下緩慢。​​ 

豁免概覽​​ 

豁免聯邦要求​​ 

一九十五年 (二)​​ 

選擇自由豁免​​ 

全州​​ 

服務的相容性​​ 

提供者的選擇​​ 

一九十五年 (三年)​​ 

家居及社區服務豁免​​ 

全州​​ 

服務的相容性​​ 

收入和資源標準​​ 

1115 研究及示範豁免​​ 

醫療補助規則的廣泛範圍​​ 

核准程序​​  來自具有嚴格審查時間軸的 CMS​​  來自嚴格審查的 CMS​​  來自 DHHS,沒有特定審查時間表​​ 

時間週期​​ 

初始豁免兩年​​ 

兩年延長​​ 

初始豁免三年​​ 

五年延長​​ 

初始豁免五年​​ 

全州專案延期三年​​ 

其他專案延期一年​​ 

使用範例​​ 

管理護理​​ 

長者及殘疾人士院舍照顧的替代方案​​ 

擴大資格上限​​ 

管理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