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寄養青年Program的縣和服務提供者
18 歲或以上接受寄養的年輕人在 26 歲之前可能有資格享受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專案,直至 26 歲。 DHCS正在與縣人力服務機構、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承保範圍、倡導者、加州社會服務部 (CDSS) 和其他相關方合作,確定並提供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涵蓋所有符合條件的 FFY。
與我們聯繫或發送意見或查詢到 FFY@dhcs.ca.gov。
縣指導
DHCS 已向各縣提供了關於如何處理 FFY 的指導,將這些青年置於援助代碼 4m 之下。
所有縣福利署長信函(ACWDL)
- ACWDL 14-41 :加入前寄養兒童 (FFCC) 強制承保組專案 -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照護計畫申請人和受益人的縣流程
- ACWDL 14-41E :致所有縣福利主任的勘誤表 信函編號:14-41
- ACWDL 15-29:透過California醫療保健資格、登記和保留系統申請醫療保險的前寄養青年以及援助代碼 4M
- ACWDL 15-32: Medi-Cal 針對前寄養青年的一般行動通知(福利和機構法典第 14005.28 和 14005.285 條)
- ACWDL 15-32E:致所有縣福利主任第 15-32 號信函的勘誤
- ACWDL 15-37:曾接受寄養的青年透過California醫療保健資格、登記和保留系統申請醫療保險並加入了合格的Health Plan
- ACWDL 16-20:寄養青年逃離安置地點的 Medi-Cal 資格(參考資料:所有縣福利主任信函編號。11-09、14-05、14-24、14-26 和 14-41。 )
- ACWDL 19-08: Non-Related Legal Guardianship Eligibility for Former Foster Youth Program
- ACWDL 21-07 :Medi-Cal 資格資料系統中的前寄養青年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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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WDL 22-11 :關於更新 Medi-Cal 資格資料系統中「曾受寄養青年」標記的指南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資格部門資訊函 (MEDIL)
- MEDIL 14-11:系統因應措施和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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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L 15-28:縣級流程將醫院推定資格從原始寄養青年援助代碼 4E 變更為原始寄養青年援助代碼 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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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L 21-33 :26歲離開寄養體系的前寄養青年
資源
- 前福斯特青年傳單
- MC 250A(英文| 西班牙文)
- 全縣資訊通知第 31-15 號:延長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對退出寄養青少年的福利(不是DH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