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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加州醫療補助計劃資源加州醫療補助計劃按服務收費和非加州醫療補助計劃提供者付款減少​​ 

Medi-Cal 服務費和非醫療服務計劃供應商付款減免​​ 

本通知提供有關 Medi-Cal 付費服務 (FFS) 福利和下列非 Medi-Cal 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付款的待定變更資訊。眾議院第 1183 號法案(2008 年健康照護拖車法案)在州法律中增加了《福利與制度法》(W&I)第 14105.191 節、要求醫療服務提供者的付款依據醫療服務提供者類型減少 1% 或 5%,適用於 3 月1 或之後的服務日期,2009 。這些削減將取代之前根據 W&I Code 第 14105.19 節實施的 10% 醫療服務提供者付款削減、自1,2008 年 7 月至28,2009 年 2 月(含 2 月)生效。​​ 

參議院條例草案(SB)184(2022 年第 47 章章),修訂 W & I 守則第 14105.192 條,授權衞生護理署豁免指定的 FFS 提供者類型和服務類別,免除《議會條例草案》97 年的付款減免,並於 7 月 1、2022 及 1 月 1、2023 或之後的服務日期生效。​​ 

梅迪卡爾 FFS​​ 

5% 的付款減免將適用於以下服務提供的 Medi-Cal FFS 福利:​​ 

  • 中級護理設施(護理設施 — A 級)​​ 
  • 獨特部分熟練的護理設施​​ 
  • 獨立部分次急症護理單位​​ 
  • 獨立部分小兒半急症護理單位​​ 
  • 成人日間健康護理中心(根據美國地區法院於 9, 2009 3 月發出的初步令,目前只有 3 月 1 日至 3 月 8, 2009 期間提供的服務,才能受到付款減免。)​​ 
  • 藥房 (Medi-Cal FFS 計劃下透過處方提供的處方藥和傳統非處方藥,依據美國地方法院於 2 月27 發出的初步禁制令,可免於扣減費用,2009 。付款扣減目前不適用於這些項目)。​​ 

對於 1 月1 、 2022日及之後的服務日期,以下服務提供者和服務可免於支付減免:​​ 

  • 複雜的康復技術和復康技術服務(CRT/CRTS)​​ 

對於 7 月 1, 2022 或之後的服務日期,以下提供商和服務免受付款減免:​​ 

  • 認證針灸師​​ 
  • 替代生育中心​​ 
  • 哮喘預防服務​​ 
  • 聽力學家​​ 
  • 血液銀行​​ 
  • 慢性透析診所​​ 
  • 製造光學實驗室​​ 
  • 分配眼鏡師​​ 
  • 輔助設備及病房用品經銷商 (耐用醫療器材 [DME])​​ 
  • 空中救護車運輸服務​​ 
  • 持牌臨床社會工作者-個人​​ 
  • 持牌臨床社會工作者組​​ 
  • 助聽器分配器​​ 
  • 婚姻和家庭治療師-個人​​ 
  • 婚姻及家庭治療師組​​ 
  • 認證護士​​ 
  • 護士麻醉師​​ 
  • 認證護士從業員​​ 
  • 集團認證護士從業​​ 
  • RVNS 個人護士提供者​​ 
  • 僅限臨床護士專家交叉服務提供者​​ 
  • 職業治療師​​ 
  • 視光師視光學組​​ 
  • 集團視光師​​ 
  • 矯形師​​ 
  • 門診海洛因排毒中心​​ 
  • 便攜式 X 射線​​ 
  • 社區診所​​ 
  • 免費診所​​ 
  • 外科診所​​ 
  • 康復診所​​ 
  • 豁免執照的診所​​ 
  • 心理學家​​ 
  • 遠端病人監控 (RPM)​​ 
  • 呼吸系統護理醫生​​ 
  • 集體呼吸護專業人員​​ 
  • 加州兒童服務 (CCS)/ 遺傳障礙者計劃 (GHPP) 非機構性​​ 
  • 言語治療師​​ 

對於 1 月 1, 2023 或之後的服務日期,以下提供商和服務免受付款減免:​​ 

  • 杜拉個人提供者​​ 
  • 杜拉集團提供商​​ 
  • 足科醫生​​ 
  • 抗神主義者​​ 

Non-Medi-Cal FFS​​ 

以下列出的非 Medi-Cal 項目提供的服務將享有 1% 的付款減免。(2月27 、 2009發布的法院命令豁免了處方藥和傳統非處方藥的支付減少,但該命令不適用於以下列出的非Medi-Cal計劃開具的處方。)美國地方法院於 3 月9 、 2009發布的初步禁令,豁免成人日間保健中心自 3 月9 、 2009起減少付款,也不適用於下列項目。​​ 

  • California Children's Services ( CCS )​​ 
  • CC/健康家庭​​ 
  • 遺傳性殘障人士專案​​ 
  • 國家計劃生育計劃​​ 
  • 國家專用兒童健康和殘疾預防計劃​​ 

實施​​ 

由於實施適用的付款減免所需的系統變更,給 CCS、CCS/健康家庭、遺傳傷者計劃和國家獨家庭計劃服務的款項最初將對藥房服務和長期護理設施提供的服務減免 5%,而不是法令規定的適用 1% 減免。​​ 

根據 W&I Code 第 14105.191 節的規定,計劃在大約三個月內完成系統變更,以應用正確的減量百分比。一旦實施,健康照護服務部 (DHCS) 將安裝錯誤付款糾正,以調整系統變更前的付款,反映正確的扣減百分比。​​ 

豁免​​ 

以下服務、設施和付款不受上述提供商的 1% 和 5% 的服務供應商付款減免:​​ 

  • 合約急性住院住院服務​​ 
  • 聯邦合格的健康中心服務​​ 
  • 農村健康診所服務​​ 
  • 長期護理設施,包括:​​ 
    • 獨立技術護理設施​​ 
    • 發育殘疾人士中間護理設施​​ 
    • 專業護理設施的獨立下急性護理單位​​ 
  • 由國家精神健康部或國家發展服務部擁有或經營的設施​​ 
  • 安寧療護服務​​ 
  • DHCS 主任指定的合約服務​​ 
  • 向供應商付款,但該款項是通過認證的公共開支或政府間轉移資助的範圍內​​ 
  • 根據本地援助合同和機構間協議所提供的服務,但資金不包括在撥款給 DHCS 的資金中​​ 
  • 為從 Agnews 發展中心轉移到指定縣的消費者提供服務的 Medi-Cal 管理護理計劃的付款​​ 
  • 乳房和子宮頸癌治療計劃和癌症檢測計劃:每個女性都很重要​​ 
  • 家庭計劃、訪問、護理和治療(PACT)豁免計劃​​ 
  • 小型和農村醫院​​ 

以撥款給其他部門或機構的資金支付的服務費用均不適用於上述的減免費用。​​ 

根據選擇性提供者簽約計劃(W&I Code Section 14081 et seq),未與 DHCS 簽約的住院醫院所提供服務的 Medi-Cal FFS 付款將減少 10%,詳情請參閱 W&I Code Section 14166.245、自1 年 7 月起生效,2008 ,並將繼續有效。 此外,最近 W&I Code 第 14166.245 節規定對非合約醫院住院服務進行補償變更、經第 1183 號眾議院議案修訂並於1 年 10 月生效的2008 ,也將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