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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服務 報告新案件和案件更新 - 線上表格​​ 

報告新病例和病例更新—線上表格​​ 

根據聯邦和州法律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 ) 人身傷害 (PI) Program必須在成員獲得和解、判決或裁決時,追回與第三方責任訴訟相關的Medi-Cal支付的服務費用。 以下資訊將幫助您向DHCS提交正確的通知,但您必須完整填寫相應的表格並檢查其準確性。出於安全考慮,我們不接受電子媒體。​​ 

報告新案例(步驟 1):​​ 

對於每位捲入人身傷害事故的 Medi-Cal 會員,請提交新的案件通知。多次提交可能會導致處理延遲。根據華盛頓州和印第安納州法典第 14124.73(c) 條的規定,新的案件通知必須包含以下內容以滿足報告要求:​​ 

  1. Medi-Cal 會員受傷日期。​​ 
  2. 會員的 Medi-Cal ID 號碼(如其福利識別卡 (BIC) 上所示)或社會安全號碼。​​ 
  3. Contact information of the liable third party or insurer.​​ 
  4. 保險理賠管理員的聯絡資訊,包括其理賠號碼。​​ 
  5. 代表責任第三方或保險人的任何辯護律師的聯絡資訊。​​ 

Allow 30 days for DHCS to send a letter confirming receipt of the notification. If the injured party is Medi-Cal eligible, the letter will detail DHCS’ recovery rights and lien process.​​ 

可以在會員的 Medi-Cal 福利識別卡 (BIC) 上找到 Medi-Cal ID 號碼,如下圖所示。會員的 Medi-Cal ID 號碼由前 9 個字元組成,以「9」開頭,後面跟著 7 個數字,最後以一個字母結尾。如果您沒有會員的 Medi-Cal ID 號碼,您可以輸入會員的社會安全號碼。​​ 

案例更新(步驟 2):​​ 

  • 當會員完成 Medi-Cal 提供者的治療或達成和解後,提供案件最新進展。DHCS 將調取並審查付款記錄,然後發出 Medi-Cal 留置權通知書。​​ 
  • 如果您有新的資訊需要報告,或有文件需要提供,請提供案件最新進展。出於安全考慮,我們不接受電子媒體。​​ 

工人補償(WC)​​ 

WC – Step 1​​ 
向現有索償提交新的索償通知或資訊​​ 
請注意:只有當加州醫療保健DHCS主張Medi-Cal補助留置權時,才會提供回應。
WC – 步驟 2
線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