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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利益声明 700 表提交截止日期​​    

就职/初始声明​​ 


文件管理器​​ 
最后期限​​ 

民选官员​​  就任后30天​​ 
政府法典第 87200 节

中规定的任命职位 新设立的董事会和委员会成员不受
利益冲突法典的约束​​ 
就职后 30 天



若需参议院或司法确认,则在任命或提名后 1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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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号表格​​ 
利益冲突代码中指定的其他任命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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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后 30 天(如需参议院确认,则为任命或提名后 30 天)​​ 

 
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号表格​​ 
新的或修订的利益冲突准则中新增的职位​​  法规或法规修正案生效之日起 30 天后​​ 

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号表格​​ 

离职声明​​ 

所有文件归档者​​ 
离职或离职后不迟于 30 天

提交一份原件签名的 700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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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表​​ 

现有年度申报者​​ 
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表格(如果截止日期是周末,则延长至下一个工作日)​​ 
上一年度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提交就职声明的申报人​​ 
在下一个年度申报周期的 4 月 1 日之前无需提交年度报表​​  
(即,任命于31年2015月 - 直到1 2017年 4 月才需要提交年度报表。 年度报表将涵盖您就任后的第二天 11 月1 、 2015至 12 月31日、 2015 )​​ 
 
经济利益声明表 700 是一份公共记录,将向公众开放七年。​​  

有关表格 700 的问题:​​ 

请联系您所在部门的 COI 联络人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您的问题至: ConflictofInterestInquiry@dhcs.c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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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3/23/2021 12:5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