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利益声明 700 表提交截止日期
就职/初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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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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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选官员 |
就任后30天 |
政府法典第 87200 节 或 中规定的任命职位 新设立的董事会和委员会成员不受 利益冲突法典的约束 |
就职后 30 天 或 若需参议院或司法确认,则在任命或提名后 10 天
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号表格 |
利益冲突代码中指定的其他任命职位 |
就职后 30 天(如需参议院确认,则为任命或提名后 30 天)
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号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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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或修订的利益冲突准则中新增的职位 |
法规或法规修正案生效之日起 30 天后
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号表格 |
离职声明
所有文件归档者
| 离职或离职后不迟于 30 天 提交一份原件签名的 700 表格 |
年度报表
现有年度申报者
| 提交一份已签名的 700 表格(如果截止日期是周末,则延长至下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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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提交就职声明的申报人
| 在下一个年度申报周期的 4 月 1 日之前无需提交年度报表 (即,任命于31年2015月 - 直到1 2017年 4 月才需要提交年度报表。 年度报表将涵盖您就任后的第二天 11 月1 、 2015至 12 月31日、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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